經濟觀察網 記者 龐麗靜 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600690.SH,簡稱“青島海爾”)今日發布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司擬授予激勵對象共1080萬份股票期權,占本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807%。
第二期激勵對象包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柴永森、董事喻子達等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共83人。
其中董事副總經理柴永森、董事喻子達各獲得期權數量158萬份,分別占授予總量的14.63%,其他核心技術、業務人員81人總計獲得764萬份期權,占授予總量70.74%。
本次股票期權有效期為四年,1年之后可以分三期行權,每次可行權的比例分別為30%、30%、40%。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22.31元。
青島海爾實施首期股權激勵計劃,是在2009年10月28日。當時48人獲得公司1743萬份的股票期權。占總股本的1.302%。行權價格為10.88元。
第一期獲得股權激勵的,包括董事會成員及高管8人,還有公司、子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2人。其中董事長楊綿綿將獲225萬股,副董事長梁海山將獲158萬股期權,其余6名高管分別獲得28萬股至68萬股不等的期權。
青島海爾這兩期股權激勵計劃,均對高管行權設置了限制條件,必須達到青島海爾的財務業績考核目標,指標主要包括: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和復合凈利潤增長率,這兩個指標直接衡量股東回報率和盈利成長性,也是公眾投資者最關心的指標。
根據青島海爾的行權條件規定,凈利潤復合增長率應不低于18%,加權平均凈資產年收益率應不低于10%。
青島海爾表示,公司有權要求激勵對象按其所聘崗位的要求為公司工作,若激勵對象不能勝任所聘工作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批準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可以取消激勵對象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
青島海爾表示,實施股權激勵,是為了建立股東與經營管理層之間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更長遠地調動優秀管理人員、一線經理及業務技術骨干積極性;強化業績考核,推動個人績效承諾的落實;能更好的吸引、激勵和穩定公司經營管理骨干、核心技術(業務)人才以及公司所需的其他關鍵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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