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原網監處處長 瑞星打擊微點始末(2)
就在微點公司緊鑼密鼓為產品上市銷售做準備時,2005年7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以“反病毒公司資質調查”為由,對微點公司進行審查,帶頭人是網監處案件隊副隊長張鵬云——根據微點公司向北京市紀檢處提供的實名舉報材料中,2005年6月8日,瑞星公司就已經開始向于兵等人行賄。
“6月份的時候,網監處要求北京市所有的反病毒公司前去備案,我以為它們就是來審批我們的資質??汕闆r沒這么簡單,首先他們問我是不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是民主黨派成員,說如果我是其中一種身份的話,就可以免于調查。來者也氣勢洶洶,動輒就問我有沒有偷稅漏稅,傳播病毒,這明顯和單純的公司資質調查不同”。
劉旭也發現,如果只是公司資質調查,調查人員應來自網監處產品管理科,而不是張鵬云所代表的案件隊。另外,張隊在調查過程中,拿的公文紙上有“訊問筆錄”字樣,警覺的劉旭質疑筆錄的性質,對方回答說“沒別的紙了,隨便拿的?!?
自覺來者不善的微點公司,猜測到這背后是瑞星公司在操縱,也尋求了相應的公關手段,試圖改變被動的處境。他們托人向于兵詢問,于兵說“劉旭和瑞星過節很深,你們不要管這個事情”。
接下來的事情,更是一場緊鑼密鼓的策劃。7月21日,公安局的辦案人員將扣押的裝有微點核心技術的計算機送到了公安局,而其中一部分竟然直接送到瑞星公司。于兵通過辦案人員給劉旭“指明”兩條出路,“一是把公司賣給像瑞星這樣有實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設立公司,搬回原籍福建”。
偽證如“山”
據北京市紀檢處公告,2005年8月,于兵部署他人到北京思麥特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在獲悉兩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損失的情況下,仍授意讓思麥特公司和健橋公司,分別出具了10萬元虛假損失證據材料。
同年8月27日,為證實這兩家公司被感染的病毒是從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中傳播出來的,于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專家論證會。在論證過程中,沒有給專家如實提供材料。后在于兵授意下,專家意見又被從“基本可以確定”改為“可以確定”。
此后,于兵指使他人到北京另外三家殺毒軟件公司做工作,讓三家公司分別出具虛假“病毒爆發”報案材料。同時,于兵指使委托由瑞星公司副總裁趙四章推薦的瑞星公司監事為合伙人的中潤華會計師事務所,對田亞葵傳播病毒案件涉及的有關損失進行評估,并將該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評估結論作為認定田亞葵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要證據。
于兵等人“認定”,田亞葵所用的與互聯網連接的筆記本電腦中,有四種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導致對外傳播。而經查,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上網的ADSL電話線是2005年4月1日才開通使用。而且,經國家信息中心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重新鑒定,在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中的四種病毒只發現了三種,而且從未被激活過。
網監處據此發布關于“國內首例防病毒公司傳播病毒案”的消息。微點公司被釘上恥辱的十字架。負責后勤的副總被抓,一名員工也被莫名通緝。
撥開云霧
但微點公司成立初期的40多人研發團隊此刻對劉旭表達了極大的忠誠。為了公司成員人身安全和發展,為保存公司研發實力,劉旭做出了把研發部從北京悄悄轉移到福州的決定。同時,他開始了不放不棄的上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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