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原網監處處長 瑞星打擊微點始末(1)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楊陽 實習記者 潘愛娟 2月4日一大早,東方微點公司副總裁田亞葵八點就趕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傳達室。頭發花白的田亞葵希望能夠旁聽這場公訴審判——陷害他坐了11個月冤獄的被告人于兵今天當庭受審,他是這場陰謀的前臺主角。
這位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于兵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涉案金額共1400余萬元,其中受賄上千萬元,共涉及四家互聯網公司,其中被指控的第一項就是收受中國著名安全軟件公司瑞星的420多萬元。知情者透露,于兵受賄采用簽假協議等形式,買張桌子就好幾十萬元。
就是瑞星這420多萬元,讓曾經擔任過瑞星副總裁的田亞葵遭受了11個月的不白之冤,讓東方微點公司損失了在殺毒行業推出革命性產品的最佳時機,產品上市推遲了三年;還讓曾經也是瑞星創始人、現為東方微點公司總裁的劉旭與瑞星的另一個創始人王莘翻臉成仇。
田亞葵和到場的十多家新聞媒體記者最終也沒有能夠進入審判廳旁聽這次“公審”,但據旁聽的人士透露,于兵對所有公訴人的指控都供認不諱,由于過程十分順利,原定兩天的審理在一天內全部完成,法庭將擇日宣判。
天降之災
2005年8月30日凌晨,還在睡夢中的田亞葵,被北京市網監處的警員帶走,對方以涉嫌“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為由,將其刑事拘留。
一周后,9月6日,網監處以微點公司涉案為由,給全國唯一防病毒產品檢測機構———國家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檢驗中心發公函,要求其對微點主動防御軟件不予檢測。
中國對病毒防治產品實施銷售許可證制度。按照規定,申請銷售許可證,必須提供企業經營執照、產品研發備案證明、公安部指定機構的產品檢測報告三個要件,而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尤為關鍵。
就這樣,微點公司的產品,此后被雪藏3年,遲遲無法進入市場——而這一切還得從2003年說起。
2003年3月5日,瑞星殺毒軟件的原設計者、瑞星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旭辭去了瑞星總經理兼總工程師職位,兩年后創辦了北京東方微點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并任總經理。2004年,田亞葵辭職,加入了東方微點。
當年,傳統的殺毒都是通過“比對法”——掃描硬盤內容看是否與“病毒樣本庫”相同。用戶萬全依賴病毒庫的及時升級,否則新病毒無法被找出。
而多年研究殺毒技術的劉旭則看到,從2004年起,流行的電腦病毒有了一個新趨勢,病毒制造者不再是原先以干擾用戶操作、破壞硬盤數據為目的,而是更多的以竊取商業機密的木馬病毒形式出現,過去掃描對比殺毒法在面對層出不窮的新病毒時常常束手無策。
劉旭認為,殺毒方式應該代之以“主動防御”——根據計算機中軟件行為的特征來判定該程序是否屬于病毒,例如是否同時或選擇性滿足“批量修改文件”“感染啟動扇區”、“感染可執行文件”等條件。這樣的思路,相當于給每臺電腦配備了一個智能識別病毒的專家。
2005年初,微點的研發團隊率先創立“監控并舉、動態防護”主動防御體系,研制出與傳統安全軟件思路完全不同的反病毒產品———微點主動防御軟件。同年4月18日,微點公司拿到主動防御軟件的版權。
5月31日,劉旭在《光明日報》發表《主動防御電腦病毒并非天方夜譚》的同名文章,講述了微點已經研制成功的產品是什么樣子。
但就在劉旭對自己的創新產品充滿了計劃時,他的這篇文章讓自己的老東家瑞星充滿了警覺。微點的“主動防御”顯然是一個革命性產品,對當時占據殺毒軟件市場60%的瑞星公司來講,這無疑是個壞消息——就連民警張鵬云在調查微點時也承認“你們的產品非常了不起,會改變行業格局?!?
2008年12月17日,在北京市局領導干部紀律作風教育電視會上,援引的偵辦機構通報中稱,于兵在2005年7月初接受了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請托,指令他人“鏟”了東方微點公司。
被阻上市
但在當時,微點公司絲毫沒有察覺不祥的陰云正在天空中慢慢擴散、布局并向自己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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