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企業行賄遭罰 中國鋼廠涉嫌受賄
經濟觀察網訊 史尼澤鋼鐵公司(Schnitzer Steel Industries)前高級副總裁史昌吾(Si Chan Wooh)因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案》,向客戶方行賄,日前同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約4萬美元罰金。
史昌吾賄賂的客戶中,包括一些名稱不詳的中國國有鋼鐵公司的經理。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6月29日發布的消息,SEC已與史尼澤公司就此案達成和解。史昌吾現年52歲,居住在華盛頓州的塔科馬(Tacoma)。
SEC在向美國Oregon地方法院提交的訴狀中稱,至少從1999年至2004年間,史尼澤向中國和韓國的鋼鐵廠經理提供了超過190萬美元的賄賂,以誘使他們從史尼澤購買廢金屬。史昌吾正是主要責任人。
史昌吾從1999年2月至2004年10月擔任史尼澤執行副總裁,同時兼任史尼澤子公司SSI國際公司(SSI International Inc.)的負責人,并從2004年10月擔任SSI國際的總裁。SSI國際負責史尼澤公司在亞洲的銷售業務。
SEC認為,史昌吾在擔任上述職務時提供并且支付了賄賂,并對史尼澤公司沒有準確保留以上付款的賬薄和紀錄負責。
史尼澤總部位于俄勒岡州(Oregon)的波特蘭(Portland),主營業務包括鋼鐵制造、金屬回收和汽車零部件銷售,公司股票在納斯達克全國市場掛牌交易。美國《反海外腐敗法案》(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禁止美國的上市公司向國外官員行賄以獲取生意,同時要求上市公司保存完備經營賬薄和紀錄。
根據SEC訴狀,史昌吾向中國國有鋼鐵公司支付的賄賂費用總計超過20.5萬美元,涉及30多筆交易。史尼澤從這些交易獲得的毛利約為9600萬美元,凈利潤約為630萬美元,史昌吾從其中獲得的獎金約為1.5萬美元。在《反海外腐敗法案》中,國有企業的經理被視為政府官員。
SEC還發現,史昌吾在這一期間還向中國和韓國的私有鋼鐵公司支付了大約170萬美元的賄賂。其中向中國私有鋼鐵公司支付了大約42萬美元,獲得的銷售收入約為2.14億美元;向韓國公司支付的賄賂高達130萬美元,獲得銷售收入2.9億美元。
雖然向私人支付回扣不違反《反海外腐敗法案》,但是,史尼澤對于這些付款沒有保存完備的紀錄且向公眾披露,因此也觸犯了《反海外腐敗法案》。
史尼澤通過兩種方式支付賄賂:一是支付一種“標準”回扣,一般每趟貨3000美元至6000美元,這些錢從銷售利潤中支付;另一種是與鋼鐵公司的經理聯手,人為做高價格,鋼鐵公司經理從史尼澤獲得價格虛高部分,一般每趟貨在3000美元至1.5萬美元之間。
SEC調查發現,史昌吾讓史尼澤將回扣匯到他一位下屬在韓國的一個秘密賬戶,然后用這個賬戶上的資金向其客戶支付現金。此外,史昌吾還向客戶提供禮品,以吸引他們從史尼澤購買廢金屬。
2004年5月,史昌吾向史尼澤的相關部門披露了上述付款,史尼澤進而展開調查。不過,史昌吾隨后下令其韓國下屬銷毀付款紀錄。史尼澤公司直到2006年才終止與史昌吾的合同。
最終,史昌吾同意返還14819.38美元的獎金所得,以及1312.52美元的利息,外加2.5萬美元的民事罰金。2006年10月,美國SEC與史尼澤達成合解,史尼澤支付了770萬美元作為罰金。史尼澤還向美國司法部支付了750萬美元達成刑事和解。(來源:《財經》網絡版)
- · 美不干膠巨頭被判罰金兩倍于行賄獲利 | 2009-08-13
- · 馬光遠:力拓案源于安全制度殘缺 | 2009-08-11
- · 美不干膠巨頭坦誠行賄 無錫公安否認受賄 | 2009-08-11
- · 王石川:大膽行賄只因處罰輕? | 2009-08-11
- · 鋼市連續16周上漲 | 2009-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