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查處中國能源上市騙局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從黑龍江省公安廳了解到,在未經國務院證監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公開對外發售其自己成立的中國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00余萬股,發行資金1000多萬元。近日,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某某及總經理王某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007年6月初,黑龍江警方接到舉報,稱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擅自發行股票。經過調查取證,黑龍江省公安廳指派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偵破此案,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于6月12日立案偵查,并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中國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哈爾濱天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中國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刑事拘留。
經調查,2005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成立了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2006年10月,又在香港注冊成立中國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張某某任董事,公司成立至今未注入任何資本、未開展任何業務,名義上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占31%的股份、王某某占25%的股份。2007年3月,哈爾濱天馬投資有限公司在未經國務院證監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雇用數十人,采用撥打電話勸誘,朋友、親屬間相互介紹,以及在外省設立代銷處等方式公開對外發售其自己成立的中國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司對外宣稱,中國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登記注冊,總資產13億元人民幣。公司主要經營中國內地的能源和礦產資源,先后在黑龍江省收購了12家能源及礦產資源企業,公司擬定于2007年10月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上市后投資者將獲取高額回報。
經初步核實,這家公司發行股票300余萬股,發行資金1000多萬元人民幣。案件涉及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福建省、江西省、重慶市、四川省、湖南省等多個省市,購買人員達2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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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從個人和非法機構手里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為屬于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不受法律法規的保護,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與此同時,投資者還應注意:不要輕信薦股軟件、不要通過貸款等方式融資炒股、謹防海外非法基金傳銷式詐騙以及切勿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股票。(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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