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內幕交易案 一券商高管涉案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鄧美玲 中國證監會5月12日通報了數起內幕交易案。在其中的一起案件中,某券商高管金某牽涉其中。證監會宣布對該高管及其配偶余某在證券公司運作借殼上市期間發生的內幕交易行為沒收內幕交易違法所得并處等值罰款。
證監會在通報該券商高管所涉案件經過時表示,經調查,2006年底金某所在券商的大股東計劃收購一家上市公司,并通過資產重組實現券商借殼上市。經過前期籌備,2007年1月18日,券商大股東和中介機構確定了擬收購上市公司的目標和方案,通知券商總裁助理金某聯系目標上市公司的相關人員。之后金某用其岳母名義開立證券賬戶,該賬戶于2007年1月19日通過網上交易買入擬收購上市公司股票5萬股,1月22日全部賣出并獲利2萬余元。
證監會表示,根據《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屬于內幕信息。金某于本案內幕信息形成日獲悉該信息,為內幕信息知情人。此外,本案所開立賬戶資金來源于金某配偶余某銀行存款賬戶,金某和余某為夫妻關系,擁有共同的財產和利益,雖證券賬戶以其岳母名義開立,但開戶代理人、資金來源以及交易操作等相關證據均證明金某和余某是賬戶的實際操作人。
2007年,證監會對廈門創興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討論定向增發方案期間發生的涉嫌內幕交易問題進行調查。經行政調查發現,創興置業第一、二大股東的控股股東——上海祖龍景觀開發有限公司(上海祖龍),在創興置業運作定向增發期間,通過與其關聯的公司大量交易創興置業股票,涉嫌構成《刑法》和《關于經濟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所規定的單位內幕交易犯罪。在此期間,創興置業的實際控制人陳某及其妻子的賬戶也參與交易創興置業股票。
此外,根據日常監管發現的線索,2008年5月證監會經行政調查發現,高新張銅股份有限公司及總經理郭照相等部分高管人員存在欺詐發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內幕交易、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行為,不僅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其中部分行為還涉嫌犯罪。
2008年11月,證監會經行政調查發現,在四川省某上市公司重組期間,作為重組雙方的重要參與人員,某商業銀行濟南分行的營業部主任李某和山東省某工業總公司副總經理張某在重組期間利用所掌握的內幕信息,大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獲利巨大,涉嫌構成《刑法》第180規定的內幕交易罪。
證監會的通報材料顯示,截止到今年3月底,2008年以來證監會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類案件6起,內幕交易案8起,操縱市場案2起,非法經營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案2起,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挪用資金案1起。據悉公安機關已對其中15起案件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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