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辦原主任李林被“雙開” 并移送司法機關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肖君秀 12月6日,深圳市紀委的官方網站——深圳明鏡網公布了對深圳市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原主任李林的處分:經深圳市經紀委、深圳市監察局審議并報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李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2月7日,記者從深圳市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了解到,李林從11月初就已經未到辦公室上班。另據一位平時與李林有工作往來、較為熟悉他的人對稱,“李林此前謀求調動工作換崗位,但現在不可能了?!?nbsp;
根據深圳明鏡網公布對其處分的原因稱“李林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收受禮金;從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對于其處分依據為,“李林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而進行“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早在11月15日,深圳明鏡網發布消息稱,李林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被深圳市紀委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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