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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臺公司“騰挪”財技 城投猛發糊涂債(3)
    張向東
    2010-11-10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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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投債放行之謎

    7月30日四部委下發的通知指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舉債增長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滿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的資金需要。

    根據四部委公布的數據,在中央實施的4萬億投資計劃中,地方政府需要配套1.25萬億元。自2008年四季度以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中,來源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的資金占10%左右。據此推算,為配套4萬億,地方需要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舉債大約1250億。

    但根據本報記者此前了解到的數據,自2008年四季度至本月初,國家發改委共批復了120多只、規??傆嫾s2340多億的城投債,是中央投資計劃配套資金需求的近兩倍。

    更重要的是,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規模迅速膨脹,運作不夠規范,而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導致償債風險日益加大。因此國務院和四部委才先后發文,要求整頓融資平臺公司。

    不過,在券商看來,新規出臺前后,除了在新的申請報告中,避免出現“以地方財政應收賬款做擔?!钡淖盅壑?,城投債其他的發行程序和要求基本沒有變化。

    而為大部分中國城投債作信用評級的大公國際內部人士也認為,盡管發債要求比以前嚴格一點了,但是也是沒有明顯的變化。最多有自身經營業績確實有問題的公司,會專門提交一份報告,說明公司能夠達到發債標準的其他具體內容。

    中國投資協會會長張漢亞說,城投債主要是地方為了配套中央項目,有的地方即便是自己有錢也不用,逼著政府給他發債,否則中央投資的項目就會出現半拉子工程。正是因為這樣,中央城投債,既需要防范風險,又不敢管得太死。

    在部分券商看來,自國務院發布新規以后,國家發改委對城投債的審批已經越來越傾向于專業的項目債和具有企業債色彩的發債方式,因此監管部門是希望“規范”而非“限制”城投債。

    (本報記者劉鵬、龐磊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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