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巨力化工陷阱:零出資套取千萬資產(3)
四封申訴信
從2009年3月開始,于洪林連續四次致信襄樊市委書記唐良智維權申訴。
第一份為3月30日 《關于請求督促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查處犯罪 保護外商合法權益的請示報告》。
報告第二天即獲得唐良智批示,委托襄樊市經委主任李德璋:“盡快解決糾紛,幫助企業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涉及到司法的,請依法公正辦理,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進展情況隨時報我?!?
這讓于洪林看到一線曙光,但案件依然毫無進展,巨力化工還因經營不善陷入停產狀態。4月,于洪林又以《緊急報告》的形式發信唐良智,要求依法辦理此案,并接管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等。
于洪林的要求并未得到任何回應。
后來,于洪林才了解到,唐良智對此案件還曾在李輝遞交的材料上另有批示。李德璋稱,現在正是襄樊招商引資的關口,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都要保護,尤其是外商更加要保護。唐良智書記不只一次兩次對該事件作出批示,每次都是要求嚴格依法辦事。
5月,于洪林第三次致信唐良智,直陳公安機關不作為、徇私枉法行為以及唐和清從中斡旋等事情。
2009年7月,根據唐良智書記指示,由襄樊市經委主任李德璋主持,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等單位派員參加,聽取于洪林和李輝雙方當場質證。
據悉,該會議定調李輝確實是零出資,但卻未有明確結果。
李德璋稱,該案件最終無法協調,進入司法程序,主要是雙方對是否違法的定性問題上分歧太大。
維權難行的于洪林最后在今年10月致信唐良智等市委 《關于強烈要求襄樊市委、市政府履行職責,保護外商合法權益的最后一次報告》,直指襄樊市公安機關在一年時間里不作為甚至違法亂紀的行為。
于洪林無奈地表示:“作為在襄樊投資的外商,財產被霸占了,結果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現在只能繼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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