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掀金融企業限薪潮 銀行業形象有望提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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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總統尼古拉·薩科齊在電視講話中批評向金融機構人員發放高額薪酬的做法。他說:“當我了解(他們的)薪酬體系時,比得知具體薪酬數目還要震驚?!狈▏妒澜鐖蟆?日報道,法國多家大型銀行已與金融市場監管機構、銀行事務委員會和財政部就限薪問題達成一致,相關文件將在未來幾天內上交給法國財政部長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妒澜鐖蟆氛f,限薪條款將從2009年起生效,但將從2010年開始影響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薪酬。
除法國外,德國計劃禁止向接受政府救助的金融機構高管發放獎金,還把薪酬最高標準設立為50萬歐元(約合64.1萬美元)。荷蘭政府也開始限制銀行和保險公司高管的解雇金,他們只能夠領取相等于一年薪水的補償。
政府考慮發布限薪令的同時,一些銀行家主動“自律”,自愿放棄部分收入。西班牙對外銀行5日宣布凍結高管薪酬,丹麥銀行宣布取消執委會成員獎金。此外,瑞士銀行和挪威多家銀行也出臺類似規定。
英國銀行家協會首席執行官安杰拉·奈特認為,當金融危機塵埃落定,公眾對金融機構態度會有所改觀。
“即使在市場如此波動的時期,許多銀行仍然正常運作并取得收益,”奈特說,“某些知名機構犯下的嚴重錯誤沖擊了人們對整個金融業的印象。但當我們應對全球經濟危機挑戰時,銀行和銀行家們的形象可能獲得提升?!?
中國:金融國企高管年薪擬限280萬
2月6日,有媒體報道稱,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一項旨在進一步規范所有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問題的政策文件《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已基本完成,現處于征求相關部委意見階段。該文件特別將國有金融企業納入管理范圍,近日財政部下發的《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即是該文件的一個重要部分。
2004年6月,國資委出臺《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規范高管薪酬,而對于在此之外的國有金融企業的監管辦法則處于相對空白狀態,相關管理很不到位。近年來,接連爆出國企負責人薪酬過高的情況,大部分都屬于銀行、證券、保險等國有金融企業。據2007年的公開數據測算,金融國企高管年薪高出央企同行均值27倍。因此,不少專家表示,管控金融國企負責人的薪酬勢在必行。
財政部下發的《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建議金融國企負責人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組成。這份征求意見稿中提出,負責人基本年薪取決于兩個因素:第一,公司的職位等級(企業資產、業務范圍、業務領域廣度等決定);第二,所在企業、所在行業、所在地區的在職職工工資水平加權平均后乘以5。
此外,征求意見稿中建議,份額更大的績效年薪主要取決于財政部對企業考核的結果,還有凈利潤的變動情況。其中三分之二的績效年薪以現金的形式發,三分之一是中長期股權激勵,而股權激勵的細則將另行制定。
對于國有企業當中的非金融企業,即由國資委管控的央企,參與制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的官員表示:“變動不是很大?!?/P>
也有媒體報道稱,該《辦法》規定,金融企業負責人總薪酬不應大于其對應的基本年薪的4倍,其最大值為280萬人民幣,最低年薪為2.5萬元。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表示:“金融國企高管的平均工資比非金融國企的高管工資要高,這一現象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因為從整體效益方面來看,金融國企的效益確實比非金融國企要好?!惫镉峦瑯诱J為,《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實施的效果可能不大好,因為高管薪酬始終得與公司的績效掛鉤。
也有專家指出,在經濟下行的背景下,對現有薪酬制度進行修補極為必要,薪酬過高的金融國企高管們出于社會責任,主動降薪會成為樹立形象、提升社會影響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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