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本月登臺 將設首席風險官
經濟觀察網訊 4月15日起,“期貨經紀公司”將退出中國期貨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期貨公司”。同時,期貨公司將設專職首席風險官,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風險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這是證監會日前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中涉及的內容。內容還規定,期貨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首席風險官之間不得存在近親屬關系,董事長和總經理不得由一人兼任。市場人士認為,這意味著期貨公司的經營范圍大大拓寬,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學習會增多,戰略地位得到肯定,將來有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期貨業將成為我國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此同時,證監會還發布了《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修訂草案)。證監會表示,上述兩個辦法正值征求意見過程中,預計2007年4月15日起與《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同時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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