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胡潔 香港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4日完成了渣打銀行(香港)的首階段做供(接受調查提供證詞)。渣打銀行(香港)行政總裁洪丕正在聆訊中回應議員質疑,稱掛鉤票據與迷你債券性質不同,暫時認為逐一進行調查是公道的做法。
當天,早前辭職的社民連梁國雄獲批再次加入調查委員會。
據悉,2006年至2008年香港渣打銀行共分銷52.3億港元雷曼股票掛鉤票據,至雷曼公司倒閉時仍有21億港元在市場流通。當天,議員陳建波則指渣打回購只需13億港元代價即可挽回信譽,且已有10余家港行已回購雷曼迷你產品。與此同時,一批雷曼投資者在立法會外、渣打銀行總行及金管局等機構外抗議要求賠償,并曾一度進入渣打銀行發生沖突。
調查小組主席何鐘泰質疑渣打銀行未向客戶解釋產品風險。該行四名員工在三日內每人至少賣出20項雷曼相關投資產品。洪丕正則回應,他們推銷的客戶對結構性產品有經驗,無需過多時間推銷。
議員劉慧卿則指出,渣打銀行個別員工被投訴多達27次,位于荃灣的分行則有55個投訴。洪丕正稱雷曼總共接到1200余宗投訴,已是不同尋常的數字;而對接到27起投訴的員工進行調查后,發現他并未違規。
上月洪丕正出席立法會質詢作供時表示,銀行收到1231多個關于雷曼ELN的投訴中,已有152宗個案達成和解,涉及賠償金額8500萬元;另外,現有55宗個案正進行調解。
香港金融管理局4日宣布,在收到的21629宗雷曼兄弟相關投訴個案中,僅余下148宗仍在調查。統計數字還顯示,13077宗個案是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和解協議解決的,比例超過60%。2477宗個案通過該和解協議下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解決,2542宗個案已完成調查,但被發現表面證據不足或缺乏足夠理論依據。
2008年9月雷曼兄弟倒閉后,雷曼迷你債券出現償付危機,不少香港持有人指責銷售這些金融衍生品的銀行違規甚至欺騙性銷售,同時質疑證監會和金管局沒有盡到有關的監管職責。立法會此后通過了動用《特權法》調查雷曼迷你債事件的議案。根據該議案,相關財經官員及銀行高管不僅將面臨立法會議員的質詢,而且還得提交敏感文件。
本月29日,星展銀行代表將再度作證,下月6日則傳喚蘇格蘭皇家銀行;10月復會后,大新銀行將做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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