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350金融機構因洗錢受罰
網絡版專稿 記者 嚴鈺 央行對4533家金融機構進行了反洗錢現場檢查,對部分違規金融機構實施行政處罰,罰金共計2652.42萬元,全年共處罰金融機構350家,占被查金融機構總數的7.72%。中國人民銀行9月5日發布《2007年中國反洗錢報告》顯示。
報告顯示,受罰金融機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341家,占被查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數的8.72%;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4家,占被查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總數的4.17%;保險業金融機構5家,占被查保險業金融機構的0.95%。在被處罰金融機構中,除3家僅涉及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的違規問題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或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而就銀行業金融機構來看,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被處罰機構數占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最高,為54.55%,城市信用社被處罰機構數占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最低,為0.29%;中資銀行被處罰機構數占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為97.95%,外資銀行被處罰機構數占全部被處罰機構的比例為2.05%。
事實上,針對國內國際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活動所面臨的形勢,中國政府一直在不斷加大反洗錢的工作力度。2003年,國務院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承辦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人民銀行與其他有關部門,開始了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適合中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行之有效的反洗錢制度和工作。從2003年到2007年,短短五年間,中國反洗錢從無到有,以令國際反洗錢組織贊嘆的高效率確立了中國反洗錢法律、監管和組織機構的基本框架,在法律體系、組織機構、制度安排和國際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世人矚目的成績,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反洗錢制度。
- · 7月新增信貸回落至3559億元 | 2009-08-11
- · 微調再解釋見證一個矛盾的央行 | 2009-08-09
- · 熱錢重來 | 2009-08-08
- · 央行副行長蘇寧:動態微調不代表貨幣政策調整 | 2009-08-07
- · 上半年央行票據余額達4.15萬億元 | 2009-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