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可上浮3%
網絡版專稿 記者 胡蓉萍 8月18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 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并答記者問。
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經辦金融機構對個人新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的利率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且強調對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精神,《通知》對小額擔保貸款的財政貼息擔保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重點加大財政貼息資金支持力度、拓寬財政貼息資金使用渠道,建立和完善小額擔?;鸬娘L險補償機制和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的獎補機制、加強對財政貼息資金的管理。
除了增加貸款利率和改進財政貼息資金管理之外,此次通知還在其他三個方面做了一些突破,一是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均納入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的范圍,二是提高了小額擔保貸款額度,三是放寬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央行表示,之所以上浮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核心目的是為了使經辦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用貸款利息覆蓋貸款的成本和風險,增強金融機構做好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內在激勵,促進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可持續發展。
《通知》發布之日以前已經發放、尚未還清的貸款,繼續按原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
自2002年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開辦至今,各金融機構小額擔保貸款累計發放額達175億元,近三年來每年的發放額都超過40億元。截至今年5月末,小額擔保貸款余額達78.9億元,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累計安排貼息資金19.3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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