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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改革與社會配套
    雷頤
    21:42
    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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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頤

      本報上期刊發了民間機構長策智庫針對中國教育提出的一套全方位的改革建議,以期引發社會各界的討論。該建議發表后引起一定反響,本期我們刊發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雷頤先生的相關評論。君子和而不同,我們希望這種理性嚴謹的辯論能促進“新教改”社會共識的達成。

    從十幾年前開始,包括筆者在內的少數人就對當時提出的“素質教育”頗有看法,并針對大學、中學招生的一系列“改革”提出批評和反對意見,但一直未引起更多關注。近年來教育部長周濟被免職另用、北京大學確定39所中學校長具有“實名推薦權”與《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的公布,再次將“教育”推向風口浪尖,引起各方關注,提出種種建議。

    民間機構長策智庫提出的改革方案詳盡全面,極具啟發性。這些建議,筆者完全贊同,尤其是它的 “核心價值”——“給予大學百分之百的自主權”,也是筆者多年的主張。但是,它的“問題”或者說其“不可行性”,卻也正在于此。因為它的所有具體方案都是以這種“百分之百的自主權”為基礎或者說為前提的,如果這個基礎或前提不存在,它的各種方案設計得再理想、完美,都不可行。包括大學體制在內的教育體制是社會結構、政治體制的一部分,如果沒有深刻或者實質性的社會結構和政治體制改革,大學根本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自主權”。所以恕我直言(可能過于悲觀),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中國的大學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自主權”。

    因此,只能在這個現實條件下考量中國教育。而這十幾年“教改”不成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學校不自主(實際是行政體系下一個有著行政級別的“行政單位”)的條件下,實行學校自主的教育體制中的各種教育方法。在彼種體制下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此種體制下不僅無效,而且有害。十幾年的“教改”,已經證明此點。

    “應試”的無奈

    中國教育問題多多,尤其是“應試教育”的弊端更加嚴重,以致“群情激憤”,有關著述也多了起來,說明已引起各方重視。但細讀這些滿含激憤的口誅筆伐,卻使人感到多數文章激憤有余,冷靜、理性的分析則相對不足。對“應試”激烈抨擊、提出種種變革無疑是應該的,但對教育改革的平穩深入來說,則遠遠不夠,只有冷靜分析才能真正對癥下藥,而“亂開方”的危害可能更大。

    “應試”的危害有目共睹,但卻屢禁不止,說明有其深層原因。這就是高等教育“供求關系”長期嚴重失衡,“求”一直遠遠大于“供”,中國愿意上大學的生源數量遠遠超過大學的招生數量,高等教育在中國目前尚屬稀缺資源,必然要形成過度競爭。無論人們多不情愿,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過度競爭自然要向中、小學蔓延擴展。由于大學容量太小,高中的發展也受到嚴重制約,致使多數初中生無法升入普通高中;為了上大學,人們只有千方百計考上高中,盡可能考上重點高中;要上高中尤其是重點高中,又要千方百計上重點初中;要上重點初中,就必須“從小抓起”,結果本應天真浪漫、嬉戲玩耍的兒童不得不背起沉重的學習負擔。

    在這種現實條件下,高等教育和中小學的優質教育都將長期屬于稀缺資源。如何分配這種稀缺資源,是任何教育體制的“制度設計”都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這更是中國教育制度設計的一個基本背景。離開這一基本背景來談論“教改”,即使不使情況更糟,也是難中肯綮。

    從原則上說,所有適齡青少年都有分享這種稀缺資源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人才有分享的機會,因此不得不設計出種種方法、制度選拔少數、淘汰多數??梢浴芭e薦”,如家庭出身、家長的權力、本人的表現(古時是“舉孝廉”,現在是“三好生保送”)等作為推薦的標準;可以考試,以考分作為選取的標準;可以用金錢購買,把教育完全作為一種產業;甚至可以抽簽,如現在某些地方小學升初中實行的“電腦派位”;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學”。雖然種種方法各有利弊,利弊也并不完全相等,但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制是利大于弊。

    當然,考試必然會有種種弊病,對此確不能忽視。但在恢復高考制度三十年后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試制的各種弊病,忘記當年廢除考試制帶來的更大的弊病,這的確是“吃錯了藥”?!巴扑]制”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有一個完全公正無私,能了解、洞察學生一切,并不受各方干擾、壓力,將最優者推薦上去的“推薦者”。但實際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個 “推薦者”,因此,“推薦”實際成為“走后門”的同義語?,F在還有少數“推薦”名額,原本是為補考試之弊,但在許多地方實際成為權勢者子女享受的特權。有人提出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擴大校長的招生權來補考試之弊,但這種觀點忘記了中國的大學、中學的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在這種權力架構中,如果擴大校方的招生權力,校方實際很難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即便在現在實行嚴格的考試制,每到招生時有關人員已為來自各方的電話、“條子”所苦,感到難以招架,如果再擴大校方的招生權限,其后果可想而知。

    有報道說:“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從擔任武大經濟學院黨委書記監副院長開始,每年陳昭方都為自己的親朋好友、為省、市官員本人或子弟報考武大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走后門,違反原則批條子或親自找有關人員聯系(指示),降低分數錄取或免試,他個人則撈取經濟上、政治上的好處?!边@其實只是高校招生腐敗的冰山一角。

    在這種“運作”過程中,充滿了驚人的黑幕,所以廣大家長不禁發出“還是考試好”的感嘆。更嚴重的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剝奪了貧寒人家子女原本憑考試的高分就能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如果實行“教育產業化”,就更要有考試制使貧家子女能憑高分免費或少花費享受優質教育、高等教育,而不是一切都由金錢決定,因為教育畢竟是種特殊“商品”,這不僅是國家培養人才、發展文化的需要,更是一種基本權利。

    也就是說,如果真想以 “推薦”、“擴大校長招生權限”、“電腦派位”、“就近分配”等方法來補考試之弊,那就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要對現在的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作相當大的改變。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化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這些措施不僅不能補考試之弊,還會使腐敗更加嚴重。改革,需要一定的“路徑依賴”,當所依賴的路徑并不存在時,改革實際無從下手;若不考慮路徑問題而執意“向前走”,很可能欲速不達,甚至與原來的目標南轅北轍,所付成本之巨將遠遠超過人們的想象。

    考試制度確有十分嚴重的弊病,但它的最大優點就是相對公平,即以考生的分數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統、背景、關系、金錢以及彈性極大的所謂“表現”作為錄取標準。其實,我們的祖先早就知道“推薦”弊端叢叢,遠不如考試,所以在幾千年前選拔官員時就以考試的“科舉”取代了推薦的“舉孝廉”。不問家庭出身、背景的考試制,把個人的能力、才學放在首位,無疑是對把家庭出身、背景放在首位的“身份社會”的否定。當然,考試的成敗對個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總體而言卻是公平、正常的。對少數因偶然性而落榜的考生來說,的確不公,但若因此而否定考試,則會對絕大多數考生更為不公,也就是說,使社會更加不公。

    由于考試的優點明顯,所以這一方法已被廣泛應用于社會的各個方面。人類社會的實踐表明,盡管十分無奈,我們今天還不得不面對的考試卻越來越多、越來越細,這本身就說明考試制度位居社會結構的核心之內,對考試制度的廢與立就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大變動,而不僅僅是一種教育體制的變化。所以,四十余年前“文革”開始時首先被廢除的制度就是考試制度。同樣,三十年前“撥亂反正”時首先恢復的制度還是考試制度。一個正常的社會,必定是一個“考試社會”;一個廢除了考試制度的社會,必然會使社會價值體系嚴重紊亂,必然會由失范、失序而漸漸演變成一個 “有槍便是草頭王”的混亂世界。

    應當承認考試制度是一個弊端重重的制度,但還應當承認目前仍無更好的制度能夠取而代之。因此,不應因考試的弊病而過激地否定它,而應從改進考試的內容和方式著眼,對于一個曾經狂熱地廢除過考試制度的社會來說,更應珍惜來之不易的考試制度,使之更加科學、合理,更趨完善——當然不可能是沒有任何弊病的。

    “多元化小升初”的后果

    從1998年開始,北京市為了“素質教育”取消“小升初”的考試,結果每年 “小升初”的具體方案都不完全一樣,都在無數家長焦急的等待中才“千呼萬喚始出來”,近來小學生上初中的入學方式竟有十種之多!不能不令人嘖嘖稱奇,哭笑不得。

    之所以會如此“搞怪”“搞

    笑”,蓋源于十幾年前,北京市

    的小學升初中取消了考試,代

    之以“電腦派位”,其初衷的確

    可嘉,提倡素質教育,減輕學

    生負擔。但此方案甫一公布,

    還未施行,我就撰文對這一

    “改革”提出批評,認為這一將導致“入學腐敗”,破壞教育公平;二將導致學生實際負擔大幅加重。當時不少人對取消考試能減輕學生負擔尚抱希望,對這個觀點不以為然,至少認為言之過早。但經過十年“廢除考試”的我,對那個年代在“減輕負擔”、“教育公平”名義下進行的“改革”所帶來的種種“怪狀”記憶猶新,堅信自己的分析判斷不錯,只待事實來檢驗。

    不知應當高興還是沮喪,此方案剛一實施,就被我“不幸而言中”?!半娔X”其實受人操控,只能“派”家中無權無錢的學生,有權有錢者根本不受其“派”。由于各個初中之間的師資水平、教學設施相差懸殊,“優質中學”資源極為緊缺,競爭激烈,選拔入學者的制度設計便成為關鍵。如果不顧現實條件,盡管改革的動機純正、立意良好,結果很可能適得其反。在實際中,凡有權力有關系者,子女統統成為 “擇校生”,廣大沒有關系、權勢的家長也想盡一切辦法拉關系交錢,讓自己的孩子擇校。之所以要拉關系是因為 “擇?!眹栏駚碚f并不合法,所以如果沒有關系有錢也無處交,用廣大家長的話說就是“拎著豬頭也找不著廟門”,“想交這幾萬塊錢還要求爺爺告奶奶”。由于擇校費并不是公開的明碼標價,而是“看人下菜碟”,根據“關系”的親疏、權力的大小決定擇校費的多少,少則幾千元,多則好幾萬元甚至上十萬元。在這種“運作”過程中,充滿了驚人的黑幕?!侗本┩韴蟆吩杏浾邎蟮?,看到過一所“優質?!笔盏降摹鞍讞l”,“當時那些白條都是登記在一個冊子上的,后面注著委托人的背景,備注中的單位和官職足以讓人‘震憾’?!?P>而原本是為提高素質而提倡的“文體特長”變為“選拔性測試”的標準,各種“考級”不斷升溫,英語、奧數、鋼琴、提琴、小號、薩克斯管、繪畫、攝影……舉不勝舉。據報道,本應該是成年人唱主角的北京春季公共英語考試中,難見成年人蹤影,反而都是為“小升初”而來的小學生;“小升初”學生的簡歷厚過畢業求職?!八刭|教育”反而成為新的、更多種類的“應試”,更加重了學生和家長的負擔。更嚴重的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剝奪了交不起鋼琴費、英語班等貧寒人家子女原本憑考試的高分就能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

    面對既不公平又加重了學生負擔的“取消考試”,廣大學生和家長不禁發出“還是考試好”的感嘆。

    十幾年下來,取消考試的弊病已暴露無遺,主管當局不可能不知道。但主管部門一直堅持此路,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不管實情如何,“教改”、“素質教育”之名冠冕堂皇,不敢輕改現狀;二是由取消考試而形成的 “擇校熱”中,已經形成了既得利益的鏈條,一些權勢者和具有話語優勢的 “優質?!笔侵饕芤嫒?,不愿改變現狀。

    “小升初”取消考試的必要前提是對所有中學實行大致公平的待遇,不能像現在這樣幾可用天壤之別來形容。如此巨大的反差,必然會產生不擇手段的“擇校熱”。而中學之所以會有這樣巨大的反差,又與主管者追求“政績工程”的心態有關。還是據上引《北京晚報》的報道,一位區領導在全區大會上明確表示:“教育資金與其 ‘撒芝麻鹽兒’,不如集中起來重點建設幾所學校?!币恍┬iL承認,“普通校想申請點資金,校長得費盡口舌,示范校不用說話自然會有撥款到賬。哪個領導不想建出個‘政績工程’呢?!?P>中學校際間的巨大差別是 “小升初”無法脫離的背景,任何升學方式的制度設計都不能脫離這個社會現實。任何脫離現實的主觀設計,無論初衷多么美好,在實踐中都將扭曲變形。面對此種情況,有關部門也一直在想種種方法,但結果卻是越來越糟,人們越來越不滿。其實,這種“多元化”入學將使學生、家長更加茫然。因為在學生、家長與學校、主管部門的“博弈”中雙方擁有的信息是不對稱的,這種不對稱將造成交易雙方的利益失衡,占有信息的人在交易中獲得優勢,信息不對稱程度越大,信用市場中產生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的可能性就越大,將嚴重影響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人才的選拔培養。學生及其家長對入學信息的了解總不如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因此校方總可以憑借信息優勢獲得種種額外利益,損害學生和家長的利益。所以,減少“信息暴利”是維護資源分配公平有效的基本措施。而標準越是簡單明了,如以考分為準,信息不對稱的程度越小,選拔過程將越公平;標準越是復雜多元,信息不對稱程度越大,選拔過程將越不公平。

    “要減負,就考試”,這就是中國的現實,北京十年“小升初改革”從反面說明這一點。

    下轉42版

    上接41版

    食洋不化與食“古”不化

    現在中國的大學實行的基本是統一考試,統一錄取制(近年有所松動,少數學校作為改革的試點開始具有自主招生權)。由于這種制度有一些弊病,如不利于學校自主辦學、辦出特色等,所以近來要求變“統考”“統招”為大學自主考試、招生的呼聲越來越高,而且一個重要的論據是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實行的是大學自主考試招生制,美國的中學校長可以實名推薦;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也是大學自主考試招生制,華羅庚、吳晗、錢鍾書等偏科的“奇才”能被錄取就是明證。

    從理論上說,這種觀點很有道理,是應當實行的,但揆諸中國當下的實際情況,此種制度卻難以實行,倘硬要全面實行,只會造成更多、更嚴重的弊病,因為實行這種考試招生制度的一個不可少的前提就是大學具有相當的獨立性。所以,不能簡單類比,以“他人”可以,“從前”可以,就認為“現在”也可以。其實,中國與外國、現在的中國與過去的中國的情況早已迥然不同。

    從一些具體事例,便可看出什么是大學的“獨立性”:

    1969年基辛格以哈佛大學名教授身份要出任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時,仍想保留哈佛教職,哈佛大學卻對他說“不”,在官職與教職中他只能選擇其一,不能兼得?!翱偨y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的權力炙手可熱,大學卻可對他說不,顯示出大學的獨立性。

    五四運動中,北大一些學生被北洋政府逮捕,北大校長蔡元培公開表示:“我是全校之主,我自當盡營救學生之責?!辈⒍喾奖甲?,挺身營救被捕學生。營救成功后便辭去校長之職,并在《不肯再任北大校長的宣言》中抗議政府對他治校的干涉:“于是教育部來干涉了,國務院來干涉了,甚而什么參議院也來干涉了,世界有這種不自由的大學么?”

    1936年和1948年前后國民黨政府曾數次到清華大學捉拿左派學生,校長梅貽琦事先得到人名單后立即通知學生躲避,使很多學生免于被捕。20世紀40年代,國民黨為加強黨化教育,加緊對大學的控制。針對這一情況,梅貽琦主政的西南聯大教務處擬定 《教務處會議呈常委會文》(這份決議由梅貽琦轉呈教育部)指出:“部中重視高等教育,故指示不厭其詳,但唯此以往,則大學直等于高等教育司中一科,同人不敏,竊有未喻。夫大學為最高學府,包羅萬象,要當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豈可刻板文章,勒令以同。世界各著名大學之課程表,未有千篇一律者,即同一課程,各大學所授之內容,亦未有一成不變者。惟其如是,所以能推陳出新,而學術乃可日臻進步也?!薄敖窠滩繉τ诟鞔髮W,束縛馳驟,有見于齊而不見于畸,此同人所未喻者一也?!边@篇文章雖然不出自梅手,卻表明了他堅持學術自由的決心,即使頂頭上司教育部違背這一原則,也毫不留情地抗爭到底。1946年8月,吳晗回到了清華,受聘為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而吳晗的左派言行已引起了國民黨當局的注意,8月16日,教育部曾接到指示并且密電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稱“希密切注意”吳晗,說“共黨分子吳晗前為西南聯合大學教授,自六月初旬來滬后,其活動頗為積極,在學界活動尤烈,常至各大學校及左派之群眾集會作公開講演吸收青年。茲悉該吳將于八月初旬受聘為清華大學教授”,希望清華不要再聘吳晗為教授,但梅仍堅持聘吳為教授,教育部也奈何不得。

    哈佛是私立大學,“不買政府的賬”還說得過去,而北大、清華是國立大學,主要由政府撥款,蔡、梅竟也不同意政府干預,依現在的觀念頗有些“匪夷所思”。其實,在他們和當時的社會觀念中,大學是公共物品,政府有責任出資辦學,但具體怎樣辦學,則應由蔡、梅這種專門人才主管,政府不得隨意干預。當然,除了觀念因素以外,更重要的是當時的社會結構存在著一個相對強大的民間社會,有民辦大學、教會大學的競爭,有公眾輿論的強大壓力,這些都是大學能保持相對獨立性的因素。

    1949年以后中國社會的巨變并非一般意義的政權更替,而是社會結構的根本性變化。在這種新社會結構中,民間社會基本消失,教育資源完全由國家掌握。大學實際成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下屬“行政單位”,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以前一般是局級,近年少數大學校長升為副部級)。北大校長助理張維迎在《大學的邏輯》中深有體會地說:“一個政府主管部門的處長,可以隨時召集大學的校長去開會,可以訓令大學校長,大學校長沒有一點辦法,因為你的經費來源都是由他撥的,得罪不起?!睋f,北大1999年曾把社會科學部和科研部合并成一個部門,但有關部門就不高興,“你把社會科學部合并了,如果其他大學都效法,那我以后干什么?所以你合并社會科學部,我就不給你科研經費,北大后來被迫又把它分開?!北贝蟮牡匚恢鹕星胰绱?,遑論其他學校。因此,才會有各校(甚至最著名的大學)競相聘請高級官員到學校任教、兼職,因為所請官員級別越高,學校能得到的各種優惠資源越多 (包括聲望也是一種資源);才會有各高校競相給各級官員濫發濫賣文憑之舉。在這種大學沒有獨立性的權力架構中,如果大學有自主考試招生的權力,校方實際很難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即便在現在實行嚴格的統一考試招生制,每到招生時有關人員已為來自各方的電話、“條子”所苦,感到難以招架,已經發生種種腐敗行為,如果再擴大校方的招生權限,其后果可想而知。

    總之,大學自主考試招生的前提是大學要真正具有獨立性,要有強大的民間社會的存在。如果大學沒有獨立性而“自主”招生,這只能是美好但不切實際的一廂情愿。

    大學招生的“全國統考”現在也受到批評,要求效仿國外,將過去的統考制度“教改”為各地自主命題,其實,這種改變毫無意義,唯一的“意義”是掩蓋了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公。以前統一命題,各地的錄取分數線清晰準確地顯示了教育資源的配置情況。上海、北京的錄取分數線明顯低于許多地方,這種不公引起全國其他地方的強烈不滿甚至抗議。但改為各地自主命題后,錄取分數線便不具可比性,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公也被掩藏了起來。

    以“外國”和中國“過去”實行這種制度作為當代中國實行這種制度的依據,是典型的 “食洋不化”、“食古不化”。

    教育資源不公的明證

    近十余年來,許多高中不惜代價豪華建校之風漸漸在全國蔓延,且有越刮越猛之勢,使本來分配就嚴重失衡的教育資源進一步向少數學校傾斜,加劇了教育的不公,隨之而來的負面作用也越來越明顯。有鑒于此,教育部又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出通知遏制豪華建校之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群眾的承受能力,科學規劃普通高中的布局和建設,使之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該通知還具體要求各地嚴格控制建設成本和經費標準,校舍建設和設施配置要堅持經濟、實用、堅固、安全、環保的原則,“堅決糾正通過高額收費增加人民群眾負擔的做法”,嚴格執行關于“擇校生”的有關規定??傊?,要規范普通高中的建設行為,興辦節約型學校。

    此通知的基本精神與具體措施確實不錯,但可惜只是揚湯止沸之舉。因為普通高中的“豪華建校風”的始作俑者不是別人,恰恰是國家教育主管部門。

    十余年前,當時的國家教委于1995年決定在全國建設1000所 “示范性普通高中”,專門對各地下發了“國家教委關于評估驗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的通知”。該通知不僅明確肯定了以往建設“重點中學”的重要性,并且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提出辦示范性高中,要求“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社會各界要進一步重視和加強示范性高中的建設,增加投入,改善辦學條件,調動示范性高中的積極性”?!巴ㄖ边€對校園的“硬件”提出了非常高的“標準要求”:如校園占地面積要求城市學校一般每生不少于25平方米,農村學校一般每生不少于3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城市學校一般每生不少于10平方米,農村學校一般每生不少于12平方米,并注明不含教職工家屬住房;除圖書、實驗設備設施外甚至要求有高標準的體育運動場地,位于城市市區的學校要有300米環形跑道,位于市郊、縣城和農村的學校要有400米標準環形跑道;有滿足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需要的設施、器材,并具體提出“有條件的學校要有體育館或風雨操場,游泳池或滑冰場”!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此決定一出,各地就開始了轟轟烈烈地建設示范性高中的“運動”。從省、市到區、縣,從城市到農村,無不盡量想方設法響應號召,建設越來越多、越來越豪華的示范性高中。

    貧困落后地區 “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最后負債累累,不少學校被債主告上法庭,學校因拖欠工程款而被工程隊封堵校門事件時有發生,為解決困難只能向學生多收費,本來就有不少學生因家境貧窮上不起學,這樣一來有更多的學生掇學回家。對經濟發達、財政富裕的大中城市,建設示范性高中也不輕松:傳統名校、重點中學大都位于市中心,校園面積普遍未能達標,為了達標,只能讓附近居民、機構搬遷,為此要付出巨額拆遷費。不同地區、不同學校又競相攀比,結果建設標準遠遠超出有關規定,其豪華程度往往令人咋舌。更嚴重的是,這種花費并非“一次性”,建成后為了維護這些設施的正常運轉、使用,年年都要一筆相當巨大、遠遠超過政府正常撥款的費用。

    總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傾全力辦“示范”依然力不從心,學校不得不自尋財路,不得不以各種名目向學生收費,擇校費越來越高,加劇了社會矛盾,引起群眾強烈不滿和激烈批評。對此,有關具體主管部門心知肚明,卻也只能“睜一只眼閉一支眼”,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嚴禁“亂收費”,不少學校都將難以為繼,勢必崩盤。事實說明,“示范性高中”的標準遠遠脫離了中國國情。所謂“示范”其實就是作秀,脫離實際的展示、炫耀少數樣板,是中國政治文化的一大頑癥。此種思路,與傾全力于辦一兩所“世界一流大學”如出一轍,圖的是門面。

    如果說“文革”結束后由于教育受破壞最嚴重、為“快出人才”以應急需而辦少數重點中學還有一定必要性、合理性的話,而在“文革”結束已近二十年的1995年,這種必要性、合理性已漸喪失,重點應是提高和改善普通中學、基礎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質量,注重教育的公平性。然而此時出臺的建設示范性高中的決定卻反其道而行之,使極少數“重點中的重點”進一步升格為“示范”,基礎教育的格局因此更加不公,委實令人遺憾。創辦“示范性”高中已逾十年,不公平的格局已經大體“格式化”,想要糾偏實屬不易。此事說明,教育與社會息息相關,教育政策往往影響長遠,所以重大教育政策的出臺一定要慎之又慎。

    不廢止“示范性高中”而想遏制高中建設豪華之風,只能是揚湯止沸?!敖忖忂€需系鈴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由教育部盡快正式廢止“示范性高中”建設,雖然已嫌太遲,總要強于繼續“傾斜”?!笆痉缎愿咧小笔侵袊逃Y源分配嚴重不公的明證,而北京大學“授權”39所中學,將使中學的教育資源分配更加不公。

    所謂“素質”

    提高學生素質、進行“素質教育”,初衷確實可嘉,但結果還是加劇了教育的“不公”。

    如前所說,在中國的現實中,學生“素質”被演變成為鋼琴、英語、奧數、舞蹈等等的考試級別證書。在這種“素質”觀和“素質證明書”面前,貧窮人家的孩子、尤其是廣大農村學生,因無錢學習這些,就成為“高分低能”、“素質低”甚至“無素質”的代詞,以至這次北大授權的39所中學無一所鄉村中學。

    其實,貧窮人家的孩子、鄉村學子那種自強不息、刻苦向學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素質。

    幾年前,我曾為上高中的孩子請過一位家教。她是北師大化學系的碩士生,不僅可以輔導數、理、化,還可以輔導英語。她來自貴州貧困地區,上小學時起就邊上學邊撿垃圾,從初中起就還利用寒暑假打工,終于考上大學。她在碩士期間,同時打三份工,即兼三份家教,因為她還要給家中寄錢,作為弟弟上高中的學費。她的情況,在來自農村的貧困大學生中并不少見。然而,這種“素質”沒有“考試等級”證明,在推薦中不起任何作用。

    在中國現實中,“素質教育”變成精英教育、貴族教育,而貧寒人家學生這種吃苦耐勞、自力更生不是“素質”。本來是一個良好的愿望,實際卻使教育更加不公平,這確實是“黑色幽默”。

    大學收費如何計算

    幾年前大學開始收學費時,我就寫過一篇“如何確定高教‘培養成本’”的文章,談的就是大學收費如何計算的問題。據報道,教育部有關官員幾年前也開始公開談論這個問題。這位官員認為,如果與中國每個家庭的現有收入相比,大學學費確實不低,但與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整個投入相比,還只能算是一個小頭兒。因此,問題的核心是現在的大學收費究竟是依據什么標準計算出來的。

    教育部官員坦承,高等教育的成本核算目前還是一個大難題。對教育成本通行的計算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實付制,即當年搞項目所花的錢都要算在教育培養成本里面;另一種就是權責制,把所有用于支持高校發展,與學校有關的費用統統計算在里面。

    正如這位官員所說,譬如投資一個項目,建教學樓、科研樓或學生宿舍,是要長期使用的,這個成本當然不能集中在新入學的這一兩屆學生身上,但具體如何來分解,按多少年折舊比較合理,還沒有一個比較科學的統一標準。另外,還有校園征地的費用、水電網的鋪設、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的投入等等,這些基礎設施的建設費用應該算誰的?怎么個平攤法?現有的幾千所高校不是今天才平地而起的,它們是歷史的產物。學校建設歷年的累計投入,如何償還?由于人民幣幣值的變動,能否計算精確?還有,中國高校目前還沒有像企業那樣對離退休人員進行剝離,走社會化的保障之路。有些高校離退休教職員工的人數目前已超過了在職人數,學校的包袱很重,能夠扔給誰?

    在實際操作中對學費有兩種核收方法,一種是按實際成本;一種是按日常的運行成本。教育部門考慮到中國的國情和成本計算的復雜性,選取了后一種辦法。即對高校生日常年均的運行經費進行過充分調研,高的超過1.4萬元,低的在1萬元左右,綜合一下,按25%提取每個學生每學年的學費定在3500元,現行的學費標準就是這樣計算出來的。這是幾年前的數據,但仍能說明問題。

    這樣核算當然有其道理,在目前情況下可能也只能如此,但從根本上說仍是計劃經濟下的核算方式,這種成本核算不僅困難,而且不盡合理。目前中國的高等教育基本由國家壟斷,雖然陸續興辦了一些民辦大學,但實際上在1000多所民辦大學中只有極少數經過國家批準可以自己發放學歷文憑,而它們所發放的文憑多數也只是國家文憑考試證書,沒有學位文憑的發放權。其余不具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民辦大學更是 “等而下之”,甚至不能制發畢業證書,只能發放結業證書。所以,目前的“民辦大學”還遠不能說是真正意義的“大學”。

    由于高等教育領域實際并未開放,仍由國家壟斷,必然效率低下,冗員充斥,不合理地增加學生的“實際培養成本”。據統計,1998年我國普通高校本??圃谛I?40.87萬人,教職工102.96萬人,其中專任教師40.72萬人(1999年8月24日《人民日報》)??梢钥闯?,我國高校每個教師平均約負擔8名學生。然而,國外大學通常的教師、學生比是1:16至1:20,也就是說,中國高校教師人均負擔學生人數不到國外教師的一半。這還是專任教師與學生的比例,若把全體教職工都算上,這一比例則更低。從上引統計數字可以看出,在高校人員構成中,黨務、行政、后勤人員就占了60%,而專任教師只占40%!而這些都要打入“實際培養成本”,成本怎么能不高?

    平心而論,多年來有關方面在淘冗減員方面確實下了不少功夫,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成效有限,情況并無實質改觀,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行業壟斷,沒有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沒有真正意義的民辦大學與之競爭。只有在市場競爭中,才會有真正意義的 “成本核算”,才可能做到減員增效。在壟斷條件下,成本說到底是由壟斷者說了算,可以任意增加人員加大成本,但由于“僅此一家,別無分店”,消費者別無選擇,只能接受、分擔這種成本。在這種情況下,校方的“理性選擇”必然是想方設法增加人員,盡量減輕教職員工的負擔,盡量增加教職員工的收入,可以不計成本。

    只有在市場機制中確立的成本核算與價格才具有合理性。所以,既然高等教育要實行 “實際培養成本”分擔制,那首先要有合理的“成本核算”,而目前這種壟斷條件下的“成本核算”顯然不合理。強要消費者分擔不合理的成本,終不是長久之計。高等教育既然要收費,就應盡快開放“高教市場”,承認各類民辦大學的學歷證書具有與公立高校同級同類學歷證書同等效力,并具有學位文憑的發放權,使之與公立高校平等競爭,在競爭中確定成本。不能像中石油、中石化那樣,在國際油價高漲時提出油價要與國際 “接軌”,但經營又要有中國特色的“壟斷”。

    總之,首先要有經平等競爭形成的合理的“實際培養成本”確定,然后再談各方如何分擔成本。平等競爭就是大學無論公立私立,都是權利平等的“主體”,必須具有“百分之百的自主權”。否則,就會形成“壟斷價格”。

    結論:教育與社會

    很明顯,教育的根本癥結并不在教育本身,而在社會的結構與體制。沒有相應的社會、政治體制變革,教育很難進行根本性變革。在其他環境中行之有效的種種招生政策在中國就會“水土不服”、逾淮為枳。

    平心而論,教育主管部門如此制定政策的出發點決非成心要擴大信息不對稱,立意不可謂不善。但揆諸歷史,立意善良的政策因脫離社會現實而在貫徹實行中屢屢碰壁、甚至適得其反的例子比比皆是?,F在學校實際上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管下的一個“行政機關”,社會監督仍很薄弱。這種社會現實將使除考試以外的其他選拔方式問題更多。教育與社會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不能脫離社會來談教育改革,教育體制的重大改革需要社會結構的巨變與之相配,教育的改革實際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全面變革。如果強要教育“單兵突進”,進行劇烈變革,只會使問題更加嚴重,也就是說,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化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這些“改革”而只會使包括腐敗在內的種種問題更加嚴重。

    現在各種“教改”措施不斷出臺,弊端不止,教改決策者的思維方式應深刻反省自己的思維方式。其實,全社會都應當深刻反省。因為十年來不顧國情的“教改”與當時全社會對應試教育的激烈批判大有關系;脫離社會現實的“教改”必然越改越壞,于是社會又群情洶洶,反過來激烈指責教育部門的種種不是,由教育部門獨自承擔全部責任,有欠公平。

    無論如何,教育制度、體制的任何改革變化,受影響最深、最直接的“當事人”無過于學生。而脫離社會現實的改革必然由于問題層出不窮而朝令夕改,這種“改革成本”最終要由學生承擔,受害最深的還是學生,學生事實上成為政策實驗的“白老鼠”。教育是百年樹人的事業,事關重大,因此有關制度、體制的變化一定要慎之又慎。舉措一旦失當,哪怕只有短短幾年,但對受影響的那一茬學生而言也則很可能貽害終生。為了使教育改革健康發展,使學生真正成為改革的受益者而不是 “實驗品”,教改的規劃和制度設計應該更加慎重縝密,切忌匆忙,改革的時間、進度、步驟,尤其是與社會的“契合度”,必須通盤考慮。教育改革與千家萬戶的利益緊密相涉,所以任何重大措施的出臺,都應經過廣泛的公共討論。

    十余年前,我就寫文章提醒說,對教育改革我們當然應該追求 “更好”,但首先必須防止“更壞”。事實表明,中國的教改確實是“越改越壞”。公平、效率是衡量制度優劣的標準。既有公平又有效率是優秀的制度,側重公平忽視效率或側重效率忽視公平是差強人意的制度,而既無公平又無效率則是最壞的制度。很遺憾,這些年來中國“教改”設計出的種種理想美好的制度實行起來就是這種既無公平又無效率的最劣的制度。根本原因如前所言,就在于沒有面對中國大學并沒有 “百分之百的自主權”的現實而強行實施種種有“百分之百自主權”的制度?!敖谈摹?,首先而且必須面對現實。

    (作者為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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