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解“退?!背鞭r民工養老保險新規定稿
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續難,造成持續“退?!背背霈F的局面,很快將得到緩解。
本報獲悉,一項意在惠及2億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定稿,最遲將在2009年初公布。方案明確,個人和企業繳納費用都將主要進入個人賬戶“能轉移”,同時農民工改變打工地時“也可接續”。
方案調整
截至2007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為1846萬人,在2億多農民工中不足10%。而就是這為數不多的參保農民工,由于現行法律法規限制,也無法像城鎮居民一樣享受“老有所養”的社會福祉。
一方面,農民工轉移打工地后,只能將個人賬戶繳存額 “帶走”,而大頭部分即單位繳納部分只能 “沉淀”在參保地。
另一方面就是,在原有法律法規框架下,社保難以轉移接續。而農民工只有在一地工作滿15年,方能在當地領取退休金。接續難直接導致農民工退保潮的出現。
目前,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和企業繳納的比例各不相同。而已經定稿的新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明確,全國范圍內個人繳納均為個人工資的4%,企業繳納8%,其中企業繳納的6%進入個人賬戶。這意味著農民工一旦離開,10%的部分可由農民工“帶走”,剩下的2%留在參保地。
同時,新方案明確,農民工養老保險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轉移接續。而因為各地繳納標準的統一,也為這種接續提供了技術層面的操作基礎。
2002年,國家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第5個年頭,珠三角地區首次出現了農民工 “退?!爆F象,此后規模逐步擴大,2006年“退?!背边_到高峰。以廣東省為例,2002至2007年間辦理退保人數近千萬。
2006年初,國務院提出應“抓緊研究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并能夠與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
2008年11月,新農民工養老保險方案在地方政府、企業界進行了廣泛的征求意見,12月7日召集有關專家征求意見。
模式之爭
新方案中只涉及了繳費環節,而沒有提及支付環節。方案提出,未來參保農民工領取退休金,有兩種選擇:如果有長期穩定就業,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如果回到原籍,則可以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對此,中國社科院拉美所所長鄭秉文表示,“我國每年有一千多萬農村勞動力轉移為城鎮戶口,但是養老保險繳費和城鎮居民的相比差了一倍多,拿這么少退休金怎么生活?”而對于多數回到原籍的農民工,退休金又明顯高于當地。
但對于單設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也有學者認為,這加劇了中國社保制度的“碎片化”。
鄭秉文認為,最理想的辦法就是建立一個覆蓋全民,包括農民工、農民和城市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斑@個辦法長期來看符合社會利益,但短期來看還存在無法克服的困難?!?P>一些勞動保障部門人士也表示,全覆蓋的制度不能體現不同群體之間的待遇水平差異性。同時在二元結構下,統一的制度不可能實現,應該有個漸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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