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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流行作家對寫作的祛魅
    流馬
    2010-08-1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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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本書的封皮時,大吃一驚,斯蒂芬·金(Steven King)的模樣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樣。我想象中的金先生一定會讓金迷忍無可忍!——那是個超級大胖子,身材高大、臃腫,肚皮要疊三重,脖子也粗短,禿頂,但后腦勺的頭發烏黑油亮,并且蜷曲,一直垂到肩膀;臉皮白皙,絡腮胡子,肉呼呼的大鼻頭上架一副眼鏡……天知道這是我從哪里得來的印象。

    在此之前我只讀過一本《閃靈》,給我的印象并不算好。忘記是哪家出版社做的,裝幀非常地攤文學,更重要的是,即使不考慮翻譯水準的折扣,我還是認為斯蒂芬·金的文字并不精練。再加上早幾年先看了庫布里克的電影,更覺得小說在節奏的控制上太粘滯。我不否認小說本身有著濃郁的象征意味,但庫布里克的電影在這一點上卻做得更好。不管有沒有先入為主,斯蒂芬金碰到庫布里克,是他的幸運,也得說是個悲哀。

    買下《寫作這回事》,一個是如本文開頭所說,看在他的模樣讓我如此意外的份上。我的確得為這不知哪兒得來的印象感到抱歉,因為金先生至少不是個胖子,也不禿頂,頭發也不是黑的,鼻子也不肉乎乎。我得承認他的金色短發很有型,眼神犀利洞察,是一個小說家應有的眼神;鼻子挺拔,人中很長——自然地,這導致了臉也瘦長——“圍脖”上有人說他是典型的馬臉,人中之長,怕是要活到六百歲,這大概也是他遭遇重大車禍都沒有玩完的原因吧。

    另一個原因,也可以說是好奇,我還從來沒有讀過一個流行作家的創作談。這會和所謂嚴肅文學作家在認識以及談論的方式上有何不同?

    書的副題是“創作生涯回憶錄”,前面有近一半的篇幅講述不能稱為幸福的童年生活、如何戀愛結婚生子,以及怎樣開始寫作,如何經歷種種挫折走向成功,很像一部勵志小說。和多數作家一樣,談論寫作,不免就要先談論生活,談論童年,談論影響自己的那些人和事。談寫作毋寧就是談成長,就是回憶,這句話反過來說也成立。這是一切得以發生的背景和條件,一切討論的起點,不先梳理出這些,就沒有辦法往下談。在這方面,金先生表現的并不是太意外。要說意外,那也是他把這半生的真實經歷寫得太精彩,太小說。

    接下來,他便一頭扎進寫作的實操經驗中,和盤托出全部心得。你甚至會感到他坦率得過分,真誠得能讓你會心一笑,許多你都不好意思說出來的體驗,他都替你說出來。他比很多作家都勇敢,甚至毫不諱言一些功利性的寫作技巧,只要那是可以拯救一本書的,沒有什么不可以說出來。從寫作的工具談起,從詞匯、語法、句式談到句子、段落的組織,直到故事的形成。

    他告訴你閱讀對寫作的重要性,一個作家該寫多少字才算開始入門,寫作地點如何選擇,書桌要什么材質,怎么樣擺放;談細節描述的適度和有效,談如何寫好對話,怎樣做好研究工作,怎么交代背景故事,怎樣通過象征提高故事的魅力,怎樣依據情勢而不是故事去寫作,最后談到如何改稿,如何尋找合適的經紀人。甚至還談到寫作中如何面對精神和體力上的壓力和困境,寫到酗酒和嗑藥。你不得不驚嘆于這一套流程的條理,思路如此清晰,卻又面面俱到。

    有人會不喜歡金先生把寫作談論得如此具體瑣碎,如此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這好比把一個私家偏方公之于眾,但又難免投鼠忌器,傷及其他同行;有人會認為這毀壞了寫作的神秘感,把寫作降低為一個有固定工序和工藝的“手藝”。

    我倒覺得這本書最大的價值恰恰在于在給小說寫作祛魅。一個流行作家在做一件拆毀宮殿的工作,好處是,讓更多的人對建筑宮殿發生興趣。

    一般來說,談到創作,小說家最容易談的實在,詩人最容易談的玄虛。你什么時候見過一個詩人在談論詩歌的時候,會具體到如何刪減這一行修改那一句,如何調整上句和下句的順序?在寫作的操作層面,他們頂多會談論“煉字”。詩是一種有“魅”東西,詩人不可能祛自己的魅,所以詩人有時是不“實在”的。

    但小說家里面也不全是“實在”人?!凹兾膶W”論者,小說本體論者,一般也拒絕談論操作層面,他們更愿意給小說下定義,探討小說的偉大使命與奇特功能,甚至談論到最后,不再是談論小說,跨界到哲學、符號學、語義分析學,甚至數理邏輯等領域去,再極致一點,小說恐怕都要成為宗教和信仰。說得不嚴肅一點,簡直是希望手機可以洗衣服,洗衣機可以預報天氣,氣象局可以生產洗衣粉。

    我有一套1986年出版的20世紀世界文學大師的創作訪談錄,名字叫做《“冰山”理論:對話與潛對話》,在當年可能有些影響。你要是讀一遍這本書,就會發現,這就是一幫文學大師在那里彼此說著驢唇不對馬嘴的話。后來我才想通,這本書真正要告訴你的是:不要相信他們任何一個人,寫作是一個人的事業,你認為他是什么,那就是什么,你想怎么寫,就可以怎么寫。

    斯蒂芬·金在他的書中,直言不諱地表達了對將寫作神秘化的不屑。在本書的第52頁,他提到那些從事嚴肅藝術的大學生,沉浸在語焉不詳的“詩藝”里面,寫一些自己并不理解何以如此的詩;“詩人不能告訴你創作的機理,大家認為這個并不重要?!?/SPAN>

    他嘲諷那些毫無生氣的文藝沙龍,嘲笑“不可說”的詩學理論。在137頁,他抨擊知識圈的勢利和文學批評的種姓制度,為著名推理小說大師雷蒙德·錢德勒名不平:“即使有人愿意將雷蒙德·錢德勒納入大作家行列,卻傾向于叨陪末座”?!俺錾砹餍行≌f傳統……”似乎是一個作家一輩子抹不去的污點,是血統上的作家賤民:“一朝賣身,永世是婊子?!?/SPAN>

    金先生一面通過自己的經歷,鼓勵對寫作有興趣的人,重要的是行動和堅持(“有時候人就得硬著頭皮上,哪怕有時候做事力不從心,彷佛坐姿鏟屎,使不上勁,但其實干出來的活還是不錯?!保?, 一方面不遺余力地為寫作祛魅,解放那些被各種可疑的文學戒條束縛、被文體警察和語法警察折磨到不行的習作者,告誡他們不要被神秘的東西所蠱惑。他甚至也提出自己的一套理論:“我相信故事猶如埋在地下的化石,是被人們發掘出來的……作家的工作就是利用他的工具箱把每個故事盡量完好無損地從地里發掘出來?!?/SPAN>

    我最先讀完也最喜歡的是這本書的最后幾頁,有關他的小說《1408》修改過程的直觀呈現。他毫不避諱地拿出該小說的第一稿,然后告訴大家怎樣修改以及這樣修改的好處。就算你沒有讀過斯蒂芬·金的小說,也不妨礙這對你有所教益。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作家的成就不應取決于他的題材;作家對寫作的認識,也和他所寫作的類型無關。你看,即便是一個寫流行小說的人,你也不能隨隨便便就把人家的外貌想象得那么不堪,就像本文開頭所描寫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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