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或被判終生監禁
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韋承武 11月18日,陳水扁絕食抗議進入第七天,然而這絲毫沒有影響到臺灣檢方的辦案進程。
據悉,臺灣檢方已開始匯整陳水扁及其家族涉貪4大弊案犯罪事實,并著手撰寫起訴書。有報道稱,陳水扁可能面臨無期徒刑,余生恐在牢獄中度過。
陳水扁及其妻吳淑珍貪污起訴進入最后倒數。臺檢方特偵組15日就訊吳淑珍后,已開始匯整涉貪4大弊案犯罪事實,并著手撰寫起訴書,首波預計偵結案件包括詐領機要費、收受竹科龍潭購地案賄款、收受南港展覽館招標案賄款及“跨國洗錢”,初步認定不法金額至少7億新臺幣。
辦案人員指出,扁夫婦涉犯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等罪名,都是最輕10年或7年、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的重罪,就連刑責較輕的洗錢罪,最重都可判處7年徒刑,將來4案如果都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扁夫婦可能得面臨30年(合并徒刑最重上限)或無期徒刑的重刑,屆時陳水扁除非獲得“特赦”,否則余生恐怕得在牢獄之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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