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之妻吳淑珍部分認罪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鄧美玲 據人民網報道,2月10日,扁家弊案重要被告吳淑珍出庭受審。當審判長蔡守訓問吳淑珍認不認罪時,吳淑珍拿起一旁的麥克風,和事先準備好的內容,對檢察官說,她部分認罪。
吳淑珍表示,“機要費”部分,她承認拿他人發票核銷,偽造文書部分認罪,但不承認貪污。龍潭購地弊案部分,承認有收錢,收了辜成允兩億,但不是起訴書中的三億,希望法官能追查。另外,關于南港展覽館弊案,她也坦承收到美金220萬,但也不是起訴書中的270萬。吳淑珍坦承收受金錢,但沒有說明金錢是否為行賄還是政治獻金。
結果出來后,臺灣中天電視的評論節目上,名嘴都說:“沒想到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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