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望盡早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萬曉曉 12月20日,第四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上,中共中央臺辦主任王毅表示,論壇的主題是 “擴大深化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 ”,三項議題分別是:拓展兩岸金融及服務業合作、促進兩岸雙向投資、構建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安排。
與會政界人士認為,從論壇焦點議題看,兩岸簽署“ CECA ”(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或將成真。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在開幕式時表示,經貿議題在國共論壇中首次提出,“1993年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成立后,證明這一模式最有意義,不僅增加會員國就業率,彼此間投資貿易六年增長兩千億美元?!彼硎?,2010 年“東盟十加一”將成立,“兩岸都不應忽視這個問題”。
“觀察世界歷史進程,成功合作模式都是經濟為先”,臺灣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林祖嘉認為,推動兩岸建立“ CECA”時機已成熟,“透過兩岸簽署 CECA ,作為建立兩岸共同市場的基礎,并使臺灣人民透過兩岸經貿進一步交流,融入亞洲區域整合及世界市場中?!?/P>
北京社科院臺研所研究員張冠華說,建立兩岸經貿合作制度將成為今后協商重點。兩岸經濟合作框架應包含功能面及制度面設計,功能面上,應針對服務業合作、產業合作及大陸臺商轉型升級做設計;制度面則確定兩岸經貿協商機制、兩岸經濟正?;皟砂督涃Q一體化機制。
他說,應優先推動兩岸經貿交流正?;?,進行相配套制度安排,盡快簽署 MOU (金融監理備忘錄)、貨幣清算協議等。為此,他建議,盡快建立兩岸產官學界工作小組,啟動可行性研究,并確定兩岸經濟一體化(CECA)的形式與步驟,確定時間表分階段推動。
臺灣“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顧問葉萬安認為,應迅即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發展會議”密集召開,馬英九任期只剩三年半,之后能否連任尚難預料,因此,應盡早簽署“ CECA ”,使今后兩岸經貿能獲正常發展。
南開大學臺灣經濟研究所所長曹小衡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兩岸經貿正常關系首先要簽署 MOU 、簽署兩岸保資保護協議;其次,推進“兩岸經濟緊密化”備案;其三,擇一地(長三角、福建或珠三角)設兩岸“政策性試驗平臺”,各出資五百億美元、建千億美元“兩岸合作發展基金”,致力風險防范、能源開發及基礎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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