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對李莊漏罪案撤訴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曉暉 2011年4月22日上午,李莊漏罪案進入庭第三天,案件發生戲劇性轉折。公訴方稱,辯護人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公訴方所舉示的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莊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本案證據發生變化,導致認定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公訴方決定撤回起訴。
公訴方撤訴時,李莊漏罪案已審至第三天。
此前,李莊的家屬和辯護方對李莊漏罪案進行了多種可能性的猜測,本來可以于4月20日結束的庭審,重慶法院方面突然宣布21日休庭一日,22日繼續審理。
在李莊漏罪案的庭審過程中,李莊的兩位辯護律師斯偉江和楊學林始終為李莊作無罪辯護,并收集了證明李莊無罪的最新證據。
公訴方的撤訴,并不意味著李莊漏罪案就此了結,如果重慶檢察院將此案退回偵查,公安機關重新收集證據后,李莊漏罪案就有可能被重新提起公訴。本網記者將繼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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