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漏罪案4月19日開庭 以辯護人妨害作證罪被起訴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曉暉 本網記者得到消息,北京律師李莊漏罪案將于4月19日開庭審理,地點是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李莊家屬表示,目前李莊漏罪案的辯護律師仍然未能最終確定。此前一審、二審中為李莊辯護的律師高子程、陳有西,可能不會繼續出現在李莊漏罪案的辯護席上。
記者未得到證實,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是否仍然安排審判長付鳴劍、審判員黃煉等一審時候的原班人馬,再審李莊。
本網記者拿到的李莊漏罪案的起訴書顯示,此次再審李莊,是追究李莊于2008年7月,在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公訴孟英挪用資金罪一案中,以辯護人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慶江北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李莊為幫助孟英開脫罪責,李莊以幫助證人徐麗軍索回投資款為名,引誘、教唆徐麗軍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將其在金湯城公司投資款改為自己提供給孟英的個人借款。
起訴書共兩頁,只有一項罪名,與此前重慶官方透露的兩項罪責有較大出入。此前重慶方面公布,李莊還犯有合同詐騙罪。但此項罪名,沒有出現在重慶江北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
重慶方面負責李莊漏罪案追訴的檢察官為檢察員何明中、代理檢察院孫琳和陳榮鵬。
李莊漏罪案再一次在法學界、司法界引發巨大爭議,由于此案關系重大,李莊漏罪案的辯護律師一度組團參與,但至今未能敲定名單。
本網記者將繼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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