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田鵬 實習記者 李論 11月18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并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對生活垃圾的分類提出了要求,并針對違法的個人和單位提出了相應的懲罰措施。一石激起千層浪,學者們和民間的機構組織對于草案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質疑:試點中,北京垃圾分類的宣傳流于表面形式,居民參與度不高。
富盟律師事務所律師,民間“低碳英雄”黃小山認為,《草案》出臺是我國垃圾分類立法的一大進步,讓今后的工作開展有法可依。不過《草案》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欠缺可操作性,對于居民處以20元到200元間的罰款,這種標準將如何確定,這在《草案》中沒有明確的說明;對于居民的參與,《草案》最后只提到了政府接受百姓的“投訴”,如果百姓的參與只局限于“投訴”,卻沒有立法過程中具體的“參政、議政”,居民行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依然不會很高。
目前,垃圾分類在北京的幾個試點小區中進行,相關部門為居民發放了宣傳手冊和垃圾桶,采取定點投放垃圾的政策,在投放垃圾點有相應的管理人員監督和宣傳。但是收到的效果并不理想,居民普遍能夠認識到垃圾分類的重要性,但是卻缺乏參與度。對此,中國環境學會固體廢物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聶永豐教授說:“作為普通公眾,在有高要求的同時也要有相應的奉獻,垃圾分類的推廣和宣傳是政府的事情,但是參與是我們大家共同的事?!?/P>
居民小李住在北京一個有名的社區里,她表示,自己早就意識到垃圾分類的重要性,但是發現自己辛辛苦苦分了類之后,投放的時候卻還是和公共垃圾桶里的其他垃圾混在了一起,所以分類熱情也就不高了。聶永豐說:“垃圾分類只是垃圾處理過程中的一部分,只有垃圾分類、垃圾投放和垃圾處理這幾個環節都打通,垃圾的問題才真正解決,居民才有更大的熱情在源頭上就自覺地分類?!?/P>
民間垃圾分類的倡議者陳立雯認為,在整個垃圾分類的推行過程中,政府的大力倡導和有效管理是重中之重,垃圾分類最終的實施還是需要政府各部門的配合,“我覺得民眾的配合可以不必太過擔心。當一個政策上升到一定高度,并具有可實行性、可操作性時,民眾的配合也會是積極有效的?!标惲Ⅵ┙ㄗh有關部門應加大力度把垃圾分類變成居民的生活習慣、減輕垃圾在后端處理的壓力才是治本之道。
黃小山告訴本網記者,在日本,不同類型的垃圾有不同的投放時間,并且上面標有居民家的門牌號,這樣一種具體的可操作性的制度也強制了居民垃圾分類的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的商磊副教授表示,公民的參與是公民個人素質的一種體現,需要一個長期積累和提高的過程,而政府的宣傳和教育力度則直接影響這個過程的快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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