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醫患糾紛仲裁院成立 醫患糾紛可裁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楊興云 昨日(12日)上午,中國首個通過政府行政法規形式設立專門醫療糾紛仲裁機構——深圳醫患糾紛仲裁院在深圳仲裁委員會正式成立。至此,深圳醫患糾紛仲裁有了新途徑。
據悉,深圳醫患糾紛仲裁院為仲裁委員會下設的專責仲裁和調解醫患糾紛的職能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有八個方面:一、制定《醫患糾紛仲裁規則》;二、醫患糾紛仲裁員的選聘和培訓;三、醫患糾紛案件的受理、調解和仲裁;四、對醫患糾紛仲裁工作進行指導;五、醫患糾紛仲裁案例的研討和匯編;六、與醫療事故司法鑒定機構的聯系和溝通;七、與醫療機構和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八、醫患糾紛仲裁工作經驗的總結和宣傳。
據深圳市衛生局有關人士介紹,醫患糾紛近年來已成為深圳多發性社會矛盾糾紛之一。信訪統計顯示,從2006年起,深圳每年醫患糾紛信訪案件都超過1000宗。近兩年來,深圳市法院系統每年受理的醫患糾紛案件近2000宗。
醫院糾紛得不到及時妥善解決,極易形成群體性事件,不僅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甚至會嚴重影響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威脅醫生的人身安全。為此,市政法委牽頭起草了《深圳市醫患糾紛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已于去年12月22日經市政府四屆153次常務會議通過。今年1月22日,時任代市長的王榮書記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14號政府令予以發布,于今年2月22日開始施行。
根據《辦法》規定,深圳市編辦于今年9月27日發文批準深圳仲裁委員會設立深圳醫患糾紛仲裁院,為深圳市處理醫患糾紛工作建立了一個仲裁的平臺,增加了一個解決醫患糾紛的快速通道,對更好地調處醫患糾紛、及時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打擊“醫鬧”的不法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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