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id="ww04w"><rt id="ww04w"></rt></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li id="ww04w"></li>
  • 四川擬出臺新規:應對突發事件可征用個人財產
    黃小偉
    2010-10-11 08:20
    訂閱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黃小偉 據東方網報道 記者今天從四川省法制辦獲悉:《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送審稿草案)》已起草完畢。該《草案》規定,為應對突發事件,縣級以上政府必要時可依法征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

    《草案》第四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應對突發事件,必要時可依法征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財產征用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署名備查,征收組應當有公證人員參加。被征用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接受應急征用的,征用執行人員在情況緊迫并且沒有其他替代方式時可以強制征用。

    《草案》還規定,在未向社會公布應急避難場所,未公布搶險救災、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況等14種情形下,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及相關行政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將被給予行政處分。

    據四川省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該草案的起草,主要是依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四川省政府2008年224號令,即《北川羌族自治縣縣城地質災害現場及同類災害現場清理保護規定》的基本精神擬定的。目前,《草案》已在四川法制信息網全文公布,將收集各地區、各部門的意見,邀請有關專家學者進行論證,并逐項進行可行性評估。

    經濟觀察網相關產品
    網友昵稱:
    會員登陸
    日本人成18禁止久久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