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租房細則出臺 戶籍全開放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言詠 2010年5月24日,重慶市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通過了《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重慶公租房申請無戶籍限制。單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租賃5年期滿后,可申請購買居住的公租房。售價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市財政等研究確定,定期向社會公布。
申請人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其直系親屬有住房資助能力的,不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公租房在交付給承租人時已經進行了簡單的裝修,市民只需配備家具和家電就可入住。如果承租人要進行二次裝修,必須向相關部門報批。
日前,重慶公租房小區“民心佳園”的建設已接近尾聲。公共租賃住房的其他有關工作,如設置申請地點、工作人員培訓、信息平臺建設、監督和管理機構建立等工作都正在進行。相關人士透露,下半年將開始接受市民申請。首批公租房交房時,申請人將通過搖號選房的規則角逐入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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