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汪言安 4月26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從安徽省國稅局獲悉,日前,該省國稅局出臺了《促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發展若干稅收優惠規定》,擬通過稅收為“皖江城市帶”經濟發展減負,規定涉及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自主創新、技術進步、節能減排等多個方面。
據了解,新出臺的規定共有44條,涉及綜合性稅收優惠、農業方面、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自主創、節能減排等。該規定鼓勵企業從事基礎設施的建設,對企業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此外,非營利組織的發展也將得到促進,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另外,對農業的大力支持也在文件中得到體現。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對企業從事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所得;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藥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采集及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所得,海水養殖和內陸養殖項目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方面,該條例規定,對血站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含疫苗接種和調撥、銷售收入),免征各項稅收。
來自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家高新材料企業的負責人介紹,在省國稅局出臺的稅收新規定之前,合肥市國稅局也專門出臺了促進全市工業發展30條意見,“兩項稅收利好政策相疊加,確實為企業減輕了負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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