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5事件首批案件12日公審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韋承武 據國際在線報道,今天(10月12日)上午10點,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將分別在1號法庭、2號法庭、3號法庭依法對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中的3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審理,這也是烏魯木齊市中院公開審理的第一批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
2009年7月5日,烏魯木齊市發生了嚴重的打砸搶燒暴力事件,這起事件已造成197人死亡、1600多人受傷。許多市政、電力、交通等公用設施遭到嚴重破壞。
而在“7-5”事件發生后,烏魯木齊市接連發生不法分子用針狀物扎傷無辜群眾的案件。截至9月3日,烏魯木齊市一些醫院共接診自稱被扎傷的群眾531人,其中發現有針眼和痕跡的106人。被扎的無辜群眾有漢族、維吾爾族、回族、哈薩克族、蒙古族等。9月2日、3日,一些群眾因此在市區部分地區聚集游行,要求嚴懲犯罪分子。在聚集游行過程中,少數群眾情緒激動、行為失控。據新疆公安部門通報:截至9月3日已造成14人受傷住院、5人死亡,包括公安、武警及無辜群眾等。
據人民網報道,9月17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四名被告人針刺傷害群眾的案件,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阿不都肉蘇力-阿不都卡地、阿卜力米提-買買提被以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熱合曼-熱孜克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阿不都克尤木-阿尤甫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相關鏈接:首批提起公訴的六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新華社9月25日發布消息稱,烏魯木齊市檢察機關已就“7-5”事件6案21人分別以故意殺人、搶劫、放火、故意毀壞財物等罪名提起公訴。10月8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波介紹了首批提起公訴的六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案件1:2009年7月5日晚,被告人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瓦伊提在烏魯木齊市團結路地段,先后采用腳踢踩、匕首刺、管鉗砸等手段,毆打、殺害5名無辜群眾,還放火燒毀鬧市區建筑物,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造成多名群眾跳樓逃生時受傷。
案件2:2009年7月5日晚,被告人艾尼﹒玉素甫、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阿迪力﹒肉孜、努爾艾力﹒吾休爾4人在本市中灣路地段,結伙持木棍、石頭等,先后在4個地點聚眾打砸搶燒,毆打致死無辜群眾5人,致傷2人,同時還放火燒毀了位于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中灣路447號的天山糧油配送中心,致使躲在店中的5名無辜群眾被燒死,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案件3:2009年7月5日22時許,被告人艾合買提江﹒莫明、托合提﹒帕孜力、艾尼娃爾﹒艾克帕爾、西爾扎提﹒買買提吐遜等11人先在本市大灣南路地段無故毆打無辜群眾,致死2人,并劫取手鐲、手機等財物,后又至位于烏魯木齊市大灣南路166號、184號的新疆吉利通通汽車專營店打砸搶燒,放火燒毀、持磚棍砸毀汽車數十輛,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案件4:2009年7月5日22時許,被告人阿力木﹒麥提玉素普及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二人在本市南灣街、波斯坦巷等地段多次實施打砸搶燒,共同毆打無辜群眾,致死3人,重傷1人,并劫取手機等財物;阿力木﹒麥提玉素普還伙同他人毆打致死2名無辜群眾,并放火焚燒房屋,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案件5:2009年7月5日晚,被告人艾則孜江﹒亞森在本市中灣街地段,多次實施打砸搶,伙同他人毆打無辜群眾,采用磚塊砸、用腳踩踏的方式致死2人,同時劫取被害人錢物,并砸開一輛70路公交車投幣箱劫取錢財。
案件6:2009年7月7日15時許,被告人韓俊波、劉波二人聽信有暴徒打砸超市的傳言,手持棍棒等物聚集在本市新市區家佳樂超市附近街道,后對無辜群眾肉扎洪﹒艾買提及庫爾班﹒買買提進行追打。韓俊波、劉波持棍棒毆打肉扎洪﹒艾買提,韓俊波持螺紋鋼擊打肉扎洪﹒艾買提頭部致其死亡,庫爾班﹒買買提在被追打時跳樓摔成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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