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現職廳級官員沒有經過紀檢監察部門“雙規”程序,直接由檢察機關扣留,隨后又被宣布刑拘。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在共和國歷史上前所未有”,而對于羅蔭國采用上述形式也表明,檢察機關已經充分掌握了羅的犯罪事實。
羅蔭國是茂名這個城市落馬官員長長名單中最新的一個。在最近一年左右的時間里,茂名這個地處粵西經濟欠發達城市眾多市級高官因貪腐問題連續落馬。落馬官員名單中有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副市長陳亞春、原茂名市委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倪俊雄、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程彬、原茂港區政法委書記兼區公安分局局長楊強,原茂名監獄監獄長成加增、原政委康烈天、原副監獄長李忠淦、原紀委書記李土新等,“茂名人對官員涉貪落馬現象早已見怪不怪?!币晃划數厝耸空f。
落馬官員的名單排列起來很長,按照茂名本地人的說法,如果僅從職務上看,截至目前,落馬的當地高官已經基本上可以 “在里面”組成一個市級領導班子。目前這個長長的名單似乎仍然沒有停止的跡象。最新入列的是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
雙面羅蔭國
盡管如此,在茂名,對于市委書記羅蔭國的突然落馬,很多熟悉他的政府官員的反應仍然是 “沒料到”。
在此之前,茂名官場還一度盛傳羅的政治生涯即將 “更上一層樓”。其流傳的版本一是到海南當副省長;二是去廣州,到省里任職。
“即便是羅蔭國自己也沒有料到,在此之前,他還在布置春節之后要進行的工作”。茂名市委一位人士表示。這位人士說,一直到春節假期以前,都看不出羅各方面的言行舉止有任何反常之處。
談到對羅的評價,很多人認為,盡管其在市長及書記任上,并無特別突出的政績,茂名城市建設等很多方面幾年來一直在吃老本,但很長一段時間,羅給人的印象基本上是低調謹慎。尤其是在涉及組織人事安排方面,羅很少插手。
在羅蔭國的家鄉,同時也是羅起家發跡的地方——茂名市轄下的縣級市高州,一位市委官員對本報記者說,至少在高州任市委書記期間,羅對家鄉親戚朋友要求提拔、安排工作之類的要求,可以說基本上就是置之不理。曾經有當地官員拍馬屁提議予以考慮,但羅一句“我不認識他們”的表態,就將路子堵死。羅因此得罪了不少親戚朋友。以致親戚都說羅當官以后就眼睛朝上,六親不認。
上述高州市委官員認為,或許正是因為羅的小心謹慎及夾著尾巴做人的姿態,最終使得沒有任何背景的羅蔭國在隨后的日子里一路青云,在自己的家鄉茂名市做到一把手。據說在整個廣東,像羅蔭國這樣在自己家鄉做一把手的官員,應該是絕無僅有。
但羅的“無私”也許是表面的。在其落馬前的一年,就有網絡舉報稱,由于考慮到接下來班子換屆的變化,羅將一大批親戚全部安排在茂名市公安政法以及財政等重要崗位。
更能說明問題的是,后來檢察機關在羅的辦公室和家中,搜出大量名貴字畫及勞力士手表。
潛規則?顯規則?
關于羅蔭國涉貪案件的最新消息是,檢察機關在日前對羅蔭國進行拘捕之后,從其辦公室及家中搜查出近1000萬元現金。
在有關茂名落馬貪官的相關報道中,在家中及辦公室搜出巨額現金的情況并非罕見。在此之前,檢察機關就曾經在落馬的茂名市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家中搜出現金7500萬元。
對此,茂名市有關知情人士表示,之所以如此,其背后有諸多原因,而最重要的是,在茂名,買官賣官早已從潛規則浮上臺面,變成顯規則。
一位茂名市政府部門官員更直接將其形象地比喻為茂名干部選拔過程中的官員職務“拍賣制”。據他介紹,通常情況下,僅僅一個科級職務,不花十萬二十萬是不可能的。而最終鹿死誰手 “還要看誰出的價位高?!?
他表示,在茂名,領導貪腐主要從兩個方面,一是抓工程建設;另一個就是逢年過節收受紅包。
一般情況下,每年的春節和中秋節下屬都要向上級領導貢獻紅包。根據職務高低,紅包的標準大小不等,對科級領導送出的紅包不會低于1萬元,而對處級干部的紅包則應該是科級干部的十倍左右。
按此標準,一個處級官員光呆在家里,過節收到的紅包大概也有200萬,而市級領導應該在2000萬左右。
據了解,在茂名曾經有過這樣的事例,為了謀取空缺出來的官員職位,只好向上級官員行賄,有人竟然將家里的房產拿去抵押到銀行貸款。
或許有了上述背景,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在羅蔭國家里及辦公室竟然會搜出上千萬的現金,而檢察機關也初步認定,巨額現金為羅蔭國在春節前后所收受,尚未來得及轉移處理。上述情況就進一步證實了上茂名買官賣官“潛規則”變“顯規則”并非空穴來風。
一位茂名當地的官員認為,由于上述官場惡劣風氣的蔓延,導致茂名外商投資環境惡化,官員普遍“管卡拿要”,很多外商投資企業賺不到錢。
另一只要落下來的鞋子
茂名當地普遍的看法是,羅蔭國的落馬,接下來不可避免地將要成為茂名官場再次地震的震源。
相關情況顯示,1954年出生于茂名市高州市荷塘鄉的羅蔭國,從1972起就在當地工作。其為官的跨度長達30余年,從基層干部一步步爬升到當地的一把手,無論是政治根基,還是社會關系均極為復雜。
為此,不僅與羅蔭國有染的官員近期難免人心惶惶,那些與羅沒有任何干系的普通市民也在饒有興趣地關注事態的進展。用茂名市政府一位官員的話來說就是,近期的茂名,大家都在等待另一只 “將要落下來的鞋子”。據悉,從檢察機關初步調查的結果,羅的案件將要波及多名官員以及相關企業。
2月16日,茂名又有兩名官員被檢察機關要求協助調查。他們是茂名市茂港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鐘火明和茂港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譚偉華。
一位茂名市政府官員表示,連續落馬的官員最多只能算作茂名整個貪腐狀況的冰山一角,在接下來茂名的反腐過程中,肯定還有更多讓人震驚的問題和事實。
或許是出于減少社會震蕩的考慮。2月14日,在羅蔭國被刑拘三天之后,廣東省委常委會就通過投票表決通過,原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鄧海光擬任中共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原佛山市委常委、順德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梁毅民擬任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
而就在此前的2月11日,茂名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罷免羅蔭國的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羅蔭國的政治生涯至此便徹底被劃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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