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征稅 商務部與海關達成共識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斌 熱議了近一個月,并引發兩部委紛爭的“IPAD征稅”問題終于有了塵埃落定的跡象。
海關總署監管司負責人黃熠今天明確表示,在入境的時候,對個人自用的iPad征稅不違反WTO規則。
黃熠進一步解釋說,世貿組織(WTO)規則主要是針對國家、地區間的貿易,涉及的是貨物。個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貨物。54號公告針對的是個人物品。中國加入WTO時簽訂的《信息技術協定》適用于貨物貿易。
恰恰在昨天,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明確表態支持海關履行職責,并稱“這是海關總署根據相關的法規和當前出現的一些新的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商務部支持海關依法履行職責,支持海關對于公眾關注的問題給予積極的回應和解決”。
這是兩部委首次在此問題上的回應趨于一致。
事起大概兩個月之前,隨著國外“打折季”的臨近,不少大牌的“粉絲”也開始“蠢蠢欲動”,不過海關總署今年頒布的54號公告明確規定:自8月1日起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54號公告引起各方熱議,尤其是iPad入境是否該納稅,該繳多少稅已成熱門話題。海關向iPad征收千元關稅的事件逐漸“發酵”。
有媒體稱,商務部向海關總署發出關于計算機類產品進口關稅待遇的咨詢函,直指“iPad征稅定為20%明顯過高,與WTO規則不一致,實際應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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