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席斯 10月21日,國務院發布了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內外統一的通知,這份通知雖然只有300多字,但意味著中國終于完全實現了稅收制度內外統一。
“一般大型外資企業集團,一年增值稅都在1億到2億,那么如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內外統一后,他們將比過去多交1000萬到2000萬?!币晃坏胤蕉悇展賳T說。
“我們并不反對統一稅收,我們也要求國民待遇,只要給我們公平的政策和環境,不要把我們排斥在本國企業之外?!币患掖笮屯赓Y糧食企業負責人說。
此前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中國先后統一了車船稅、企業所得稅、耕地占用稅和房地產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是中國稅制內外統一的最后一關。
中國政府在1985年和1986年先后出臺了征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暫行條例,為當時城市建設和擴大教育經費提供了有效來源。
此后,為了鼓勵外商在中國投資,1994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國稅發[1994]038號),在通知中規定,在國務院沒有明確之前,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這一優惠措施持續了16年。
近年,隨著統一稅制、公平稅負,創造平等競爭環境的目標,中國政府先后將稅收中存在的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稅負不平等現象一一進行改革。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年初就被列入財政部2010年工作要點中,終于在2010年最后一個月得以實施。
“我們之前都以為會在年中實施,但一直延后,還以為今年無法統一了”一位地方稅務官員說。
出乎一些學者和官員預期那樣,《通知》中并未提及過渡期。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劉克崮建議,可以借鑒以往改革經驗,對2010年7月1日以前注冊的外資企業給予一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仍實行原政策。
“這兩個稅并不是大稅種,稅制也簡單,根本用不著過渡”一位地方稅務官員說。
城建稅稅率為7%、5%、1%三檔,教育費附加3%,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其稅率1%或1.5%。以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與這三個稅同時繳納。
很多外資企業都是生產型企業,繳納增值稅,他們的產品繳納消費稅,有些外企既生產還提供服務,所以還要交營業稅,這些企業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稅基變得更大。
2009年全國城建稅1544億,教育費附加在非稅收入中統計,記者并未查到全國數據。
以江蘇省為例,2009年江蘇省地稅收入1945億,城建稅142億,占比7.3%,是除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之后的第四大稅種,高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和車船稅等稅種。教育費附加68億,占非稅收入的比重5.9%,這里只包含了部分地方教育附加。
江蘇全省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210億,“江蘇稅收占全國的比重為10%左右”,一位稅務官員說,據此推測全國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在2000億以上。
對那些外資企業比較多的省市來說,內外統一政策將無疑增加地方收入。江蘇省很多市,外資企業納稅占當地所有稅收收入的一半,所以如果內外統一,對外資比較多的省市來說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可能要翻番。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地方稅,即使消費稅為中央稅,增值稅75%歸中央,但并不影響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按全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為稅基。
“這是一個比較穩定的地方收入,也不受稅收減免影響,比如出口退稅的部分是不會從稅基中扣除的?!必斦靠蒲兴芯繂T孫鋼說。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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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進一步統一稅制、公平稅負,創造平等競爭的外部環境,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決定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布的《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1985年及1986年以來國務院及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發布的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法規、規章、政策同時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 凡與本通知相抵觸的各項規定同時廢止。 國務院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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