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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獲悉,河南省漯河市國家稅務局正在籌劃讓高盛補交4.2億元的企業所得稅。
征收的依據主要是:過去三年里,高盛通過在香港注冊成立的羅特克斯公司 (RotaryVortexLimited)間接轉讓了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雙匯發展”,000895.SZ)的股權,進而獲利。
北京稅務專家郭偉認為,高盛在中國國內以類似方式參股了一系列企業,這次的事件有可能演變成對高盛在華所有投資行為的調查。
一位地方稅務官員判斷,這是一起比較典型的非居民企業通過境外企業間接轉讓國內企業股權而需在中國納稅的案例。
可能被補征
在中國,“非居民企業”概念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企業所得稅法》中首次被提出。簡單講就是依據境外法律成立,卻從中國獲取收入的納稅人。
實際上,從去年下半年起,包括股權轉讓在內的企業資本運作項目,以及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都已列入中國稅務檢查的重點對象。
8月17日,漯河市國家稅務局內部人士向本報證實,河南漯河市國家稅務局正在籌劃讓高盛補交4.2億元的企業所得稅,相關稅收征管事宜正在準備階段,征收的依據主要是高盛通過在香港注冊成立的羅特克斯公司轉讓了雙匯的股權。
該內部人士進一步表示,“此舉由河南省國家稅務局主導,漯河國稅局僅是配合行動,而國家稅務總局國際司亦已知曉此事”。
另有消息人士對本報稱,目前,漯河市稅務局與高盛在相關的稅收征管的法律依據上,存在爭議,而河南省國家稅務局亦已派人協助地方。漯河市初步匡算出了4.2億元的納稅金額,但在溝通過程中,高盛方面表示沒有法律依據。漯河不得不請省局派人“救急”。
但其他的消息則顯示,漯河當地稅務機關尚未就補征事宜與高盛正面接觸。原因是,他們目前只是發現高盛在雙匯的股權轉讓中可能存在問題,但事情還未定性,目前稅務機關正在做前期的工作,相關征收工作暫時還未展開。
消息曝光后,雙匯發展的控股股東河南省漯河市雙匯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雙匯集團”)、雙匯發展的數位核心高層,均表示有些意外。他們稱,此前,還未聽說過任何關于高盛轉讓雙匯股權要被補交稅款的消息。在看到媒體報道后,他們陸續向漯河當地稅務機關內部了解情況,得到的都是“不知情”的回復。
8月17日,高盛中國媒體負責人對本報表示,“對涉稅傳言不予置評”。
北京稅務專家郭偉介紹,從程序上講,對知名企業的稅務核查,最后須經國稅總局同意。
間接轉讓曝光
高盛卷入“被補征”風波,緣于一段隱匿了兩年多的股權交易在2009年年底被曝光。
2009年12月,雙匯發展連續發布澄清公告,陳述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股權騰挪,核心內容揭開了高盛大幅減持雙匯發展股權的面紗。
2006年2月,羅特克斯公司在香港注冊設立,高盛集團全資子公司——高盛策略投資(亞洲)有限責任公司持有51%的股權,鼎暉旗下的鼎暉Shine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權。
羅特克斯公司其實就是高盛、鼎暉為參與雙匯集團股權轉讓項目而設立的項目公司。
2006年5月12日,羅特克斯受讓漯河市國資委持有的雙匯集團100%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0.1億元。是時,雙匯集團為雙匯發展的第一大股東。羅特克斯進而間接持有雙匯發展35.715%股份。
之前的5月6日,羅特克斯已與漯河海宇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漯河海宇”)簽署股份轉讓合同,收購雙匯發展第二大股東漯河海宇持有的雙匯發展25%股份,價格5.6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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