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哲 7月6日,國家環保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公布了2010年環保部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決定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廣東省汕頭市等5個地區的造紙企業和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等9家企業掛牌督辦。
“461家造紙企業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約占21%,312家正常生產的企業超標率約為20%?!碧盏绿镎f, 2010年3月至5月,環保部對河北、遼寧、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貴州、陜西、寧夏14個?。ㄗ灾螀^)53個地市的461家制漿造紙企業污染狀況進行了督查。
在督查的53個地市中,廣東省汕頭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山東省臨沂市、廣西自治區南寧市等4個地區制漿造紙企業存在各類環境違法問題集中,環境違法企業比例都超過50%。
安徽省宣城市雖然違法問題比例未超過50%,但7家在生產的企業有4家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個別企業偷排未經處理廢水。環保部決定暫停5個地區新建、擴建造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在督查的其他省市制漿造紙企業中,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河南省新鄉市亨利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營口造紙廠、湖南省常德天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金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左營造紙廠、貴州赤天化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圣龍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寧夏昊盛紙業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均存在擅自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廢水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
陶德田表示,環保部將對依法對掛牌督辦的超標排放企業進行限期治理,處以罰款,并追繳排污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法責令關閉。
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企業責令停止生產,處以罰款,限期補辦手續,驗收合格后恢復生產。對擅自停運污染物處理設施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并追究相關管理人員責任。
環境保護部還將對督查中發現的其它環境違法問題下發環境監察通知書,督促地方環保部門逐一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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