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否認居民用電按87度為提價標準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林俐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曹長慶11月22日表示,個別媒體有關“電價改革擬規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電量每戶每月87千瓦時,超額將提價”的報道不實。每戶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數額將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國家不會制定統一的標準。
近日發改委發文表示,將推動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居民用電將實行分檔定價,用電越少價格越低,用電越多價格越高。隨后,多家媒體報道稱,“87度”是去年全國居民家庭生活用電的平均數字,發改委將以此用電量定位電價調升的標準,超過這一數字將逐層調升電價。
據新華社援引曹長慶的話表示,87千瓦時是國家統計局提供的中國家庭每戶月平均用電量。但由于中國各地自然條件、生活習慣、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差異較大,國家不會用“一刀切”的方式確定全國統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數。
至于各地具體的標準是多少,應該由各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制定,而且應該廣泛的聽取多方面意見。
發改委于11月19日發文宣布,自20日起中國非居民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2.8分錢,但是暫不調整居民電價。公告同時表示,未來居民用電將逐步推行階梯式遞增電價,用電越多,電價越高,以促進節約用電。
發改委表示,中國現行居民電價是嚴重偏低。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中國長期對居民用電實行低價政策,據統計,2008年全國居民用電平均價格為每千瓦時0.50元左右,既低于工業電價,也低于平均電價。中國目前較低的居民電價主要通過提高工商業用電價格分攤成本實現的。
曹長慶對新華社說,電價改革,重要的不是漲價,而是形成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以合理反映供電成本,又兼顧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他說如果不逐步理順電價,長期下去,既加重工業和商業企業的用電負擔,影響中國的經濟競爭力,又導致經濟條件好、用電越多的家庭補貼越多,經濟條件差、用電較少的家庭補貼越少的不合理分配。這種暗貼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據報道,目前,浙江、福建和四川3省已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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