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一個人的戰爭
經濟觀察報 記者 張向東 11月6日下午,又有數十位央企領導人員畢業了。他們剛剛接受完中組部和商務部等部門官員關于《反壟斷法》的專題培訓。
幾天后,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西安主持召開了部分央企負責人和地方國資委負責人座談會,為推進大型國企兼并重組尋找更為巧妙的方式?!斗磯艛喾ā肥欠駮蔀槔顦s融考量央企重組時新納入的一個因素,外界無法知曉。
但外界關于央企重組應該納入《反壟斷法》的呼聲,已在不斷高漲。李榮融開會的同一天下午,36歲的律師董正偉在一個酒店的大堂里坐下,開始述說他一年來的反壟斷經歷。他說,如果沒有一些具體案件的推動,《反壟斷法》將成為一部非常糟糕的法律。
一年多來,他一直在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交建議:所有國有企業重組合并都應納入《反壟斷法》約束范圍。一年當中,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等部門先后單獨約見過董正偉,給出的答復包括:電信重組是依據國務院做出的決定進行的;《反壟斷法》給予了執法機構很大的裁量權等等。在董正偉看來,這樣的回復意味著央企合并能夠豁免于反壟斷審查。本報也獲悉,國務院法制辦和商務部反壟斷局,曾就央企合并是否需要進行反壟斷審查召開過小規模的討論會。一些法律專家認為,央企重組屬于國家市場體制改革范疇,其中伴隨有行政手段的干預,不是單純的經濟活動,不應受制于《反壟斷法》。
歷經12年漫長醞釀的《反壟斷法》乍一出臺便遭遇了中國新一輪國企整合大潮。但,執法部門的態度依然模糊。
特殊的央企
自2008年底經濟危機爆發至今,中國五礦、中海油、中國建材等一批中央企業紛紛抓緊對地方企業的并購。但是自2008年8月1日中國《反壟斷法》正式實施以來,中國的反壟斷審查機構在這波兇猛的并購潮中,大多數的時候都保持著沉默。
《反壟斷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本法?!闭沁@一條造成了《反壟斷法》職能部門,在對央企重組實施的反壟斷審查執法中的猶豫。有專家認為,按照這一規定,央企合并不在《反壟斷法》適用范圍內。
持這種觀點的人不在少數。10月中旬,在國家商務部和中組部為全國省部級領導干部組織的 《反壟斷法》培訓班上,有人就直接對正在講課的王曉曄提出,“中國目前還不適合搞《反壟斷法》”。王曉曄是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反壟斷法》起草組成員。關于《反壟斷法》不適合央企重組的觀點,讓她感到失望。她說,事實上《反壟斷法》研究起草的時候,起草組的人都認為,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只要是在國內從事經濟活動的企業,一律適用本法?!?
在王曉曄看來,100多家央企和數量眾多的地方國有企業的重組行為應該納入《反壟斷法》。如果只針對跨國公司和民營企業,就違背了《反壟斷法》關于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初衷。
豁免的理由
事實上,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央企和大部分地產國企的重組都需要審報。但是大多數的企業合并并沒有上報,網通和聯通的合并就是其中之一。2008年8月初,《反壟斷法》正式開始實施后,董正偉向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等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要求對網通、聯通的合并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兩個月后,董正偉收到發改委的回復,“電信重組是依據國務院做出的決定進行的?!?
12月初,國務院法制辦行政復議司司長呂錫偉又單獨約見董正偉。呂錫偉表示說,《反壟斷法》在立法過程中,給予了執法機構很大的裁量權,“如何執法,人家可以自行決定”。2009年初,董正偉試圖以“行政不作為”起訴商務部反壟斷局,但法院沒有受理。董正偉再次找到國務院法制辦。兩個月后,國務院法制辦對董正偉答復稱,商務部這么做沒有明顯不當。
從今年初至今,大型國有企業并購案時有發生。今年11月,長安汽車集團和中航汽車合并;今年9月,中海油成功收購山東?;瘓F51%的股權;今年7月,中糧集團以61億港元成功收購蒙牛公司20.03%的股權……地方政府主導的國企重組也在不斷進行。6月,上海先后發生東航、上航重組;上海醫藥、上實醫藥、中西藥業重組;廣電電子、廣電信息三起重大國企重組。2009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一周年,董正偉再次向商務部提出要求,公開過去一年內,對電信重組涉嫌壟斷經營者集中審查的情況。
一周后,商務部反壟斷局約請了董正偉。相關官員對董正偉解釋說,《反壟斷法》沒有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公開經營者集中審查的個案信息。
漫長的等待
董正偉的經歷讓王曉曄感到有些失望,但她覺得董正偉的遭遇實屬正常。王曉曄曾向國家商務部反壟斷局的官員建議過,央企的并購行為也需要適用《反壟斷法》。同時對不申報的進行處罰。不過,相關官員始終沒有給出明確回應。
在王曉曄看來,申報是執行法律的第一步,批準與否則應當依據反壟斷法第28條,即申報和批準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叭绻磯艛鄨谭C構認為在某些行業的并購有利于整體經濟和社會公共利益,它可以對這樣的并購予以批準。但是,程序上,這樣的并購也必須進行申報?!?
董正偉說,從執法程序來講,如果達到標準而沒有申報,那就是違法行為。無論什么性質的企業進行重組合并,只要達到申報標準,都要申報,否則,法律的尊嚴就失去了。截至本報發稿,商務部反壟斷局沒有回復本報的采訪請求,相關官員亦對相關問題拒絕置評。董正偉說:“《反壟斷法》是一個涉及十幾億公民財產權益的問題。我覺得國企改革屬于政府體制改革范疇,可以豁免反壟斷審查的說法,是借口。如果我們始終認為是處在改革當中,那我們可能永遠都走不出來?!?
董正偉依然在為《反壟斷法》介入央企重組而努力,他說他還會不斷地尋找合適的時機和案例,但他自己估計,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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