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文明(1)
| 1 | 2 |

作者:馬林諾夫斯基
譯者:張帆
2009年10月第一版
出版社: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定價:25元
這本書在我手上輾轉了三年,從本科畢業到碩士畢業。三年間,翻譯時續時斷,一則是因為懶惰,二則是因為懷疑:我不明白為什么銘銘師會囑我翻譯這么一本“過時”的書。馬林諾夫斯基,這個20世紀初的人類學家,這個現代人類學的奠基者,早已輝煌不再。在深邃的結構主義者和華麗的象征主義者的光芒下,儼然朽朽老矣。只有在偶然提及特羅布里恩德島或者“庫拉”圈時,他的名字才會附帶出現。不僅馬林諾夫斯基過時了,甚至提及這個名字的人,都會被人視為“跟不上潮流”。更跟不上潮流的是這本書。這本探討“二戰”的書,在人們對“二戰”的記憶稀薄到只剩兩朵蘑菇云的今天,究竟有什么學術價值?
正像序言中所說,這本書是馬氏生前親自撰寫與編排的最后一本書,在這本書編完后短短五個星期,他就過世了。馬氏學術的起點是對“一戰”“浪漫的逃避”,學術的終點卻是對“二戰”的高度關注和熱情投入,這本書貫穿著馬氏對于知識分子社會責任感的召喚,難免會讓人對他的“知識分子立場”產生懷疑,從而對這本書的學術分量產生質疑。
抱著這些疑問,我開始嘗試理解馬林諾夫斯基和這本書,在不成熟的文章中我將這本書置放在馬氏的人生經歷和學術脈絡中,以“自由”、“文化”和“民主”為關鍵詞解析《自由與文明》;同時將馬林諾夫斯基和費孝通并置進行解讀,希望能夠透視馬氏在中國人類學的發展歷程中留下的影影綽綽的痕跡。
現在看來,其實《自由與文明》是一部放大了的“文化”論,文化不僅是馬氏論述自由的基礎,也解釋了為什么除了題目通篇幾乎沒有出現“文明”二字。在費孝通先生早年翻譯的《文化論》中,馬氏曾經明確地指出,文明是文化的一個特殊階段。文明只能涵蓋某些文化,卻將其他文化排除了,例如太平洋小島上的文化。這樣很容易導致進化論。而文化一詞磨平了不同群體間的差異,有著傳播論的色彩,顯得很平和。不僅如此,馬氏還常常將“文化”和“社會”混用,可見,對于馬氏而言,文化不僅有精神形態,也有物質樣式,不僅內在塑造與控制人格與行動,而且外在形成一個次生環境,與自然相對應。人之為人,在于文化,因而人之自由也無法脫開文化去談。在文化這個先在的語境下,自由如何可能?馬氏認為,如果自由脫離了文化的限制,人就成為非人,例如以涅槃終結生命以獲自由;如果自由以完全順應文化規則為基礎,人也會成為非人,例如希特勒手下馴服的奴隸。因此,自由似乎成為一個無法定義的概念。
這個時候,“功能”這個無所不能的字眼再次被馬林諾夫斯基用于判斷自由:判斷一個人是否自由,要看他是否能夠以合法的文化手段來滿足需求;判斷一個文化是否自由,要看這個文化是否能夠提供選擇的可能性、實現所選目標的手段的多樣性以及目標實現后獲取勞動成果的公平性。這就是“三階段”的自由定義。分開來看,在第一個階段,目標孕育的階段,什么叫做自由地形成目標?傳統、教育、規訓是合理的,個體成員借此掌握生物的、自然的、機械的、社會的各種規則,這是個體形成合理目標的來源。一個未經社會化的孩童是不能具有此種自由的,因為他的目標很可能以傷害他人為前提;第二個階段,實現目標的階段,自由地實現目標需要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這種有組織的行動必然導致制度和機構的出現——一群人共同借助行動規則和物質設備完成一個目標;第三個階段,分配勞動成果的階段,如何能夠實現公平分配,這是保證自由最重要的一環,有的人勞而無獲,有些人不勞而獲,這都不是自由,因此分配過程需要制度保障。
| 1 | 2 |
- · 連載五:浮沉2 | 2009-12-04
- · 動物的準則 | 2009-12-04
- · 連載一:北大批判—中國高等教育有病 | 2009-12-02
- · 連載二:晉商之死 | 2009-11-30
- · 連載四:浮沉2 | 2009-11-27








聚友網
開心網
人人網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