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唐代官員根據品級發放俸祿,包括祿米(實物工資)、俸錢(貨幣工資)和職分田(官員可以佃田收租)等。安史之亂以前,官員施行年薪和月薪(月俸)雙軌制,唐后期基本上只實行月俸制,但支付時往往付給谷帛等實物。唐代官員的俸錢中不但有生活費,還包括辦公費,總的趨勢是數額不斷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錢高出京官。我們以京官為準,曬一曬他們的工資單:
一、按月發放的祿米。一品以50石為一等,二品三品以30石為一等,四品、五品以20石為一等,六品、七品以5石為一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為一等。若無粟則以鹽代祿。此外,百官在年終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獎祿一季或一年。
二、職分田。一品有職分田12頃,二品10頃,遞至九品2頃,皆給京城百里內之地。從白居易的《問議百官職田》看,唐代官員從政府那里所得土地收入主要是靠職分田。職分田一般按每畝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謂“依品而授地,計田而出租”。
三、俸料。唐代官員的俸料法定額數與實際收入往往差別很大,這在地方官尤其為甚。其俸錢的來源有幾個方面,或以公廨錢充(朝廷發給官員經營商業和高利貸的本錢),或以戶稅(按財產多少分等級征收的稅款)充,或以青苗錢(田賦的一種)充等等。
隋唐五代的官員,按規定到了70歲是要退休的,稱之為“致仕”。官員請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滿七十但疾病纏身者,也可提前要求退休。在經濟待遇方面,五品以上者致仕,終生可以享受半俸,特例可給全俸。六品以下者,舊制前四年給半俸,天寶時令給至終身。
歐了,長安公務員的“工資”,貨幣只占其中的一部分。沒有證據表明,唐朝人拿糧食換住房,而“灰色收入”無法統計,所以我們只考察官員合法收入中的“貨幣工資”。網上有達人為白居易先生核算過貨幣工資,是否準確且不計較,特轉錄如下:
白居易29歲中進士,32歲到長安參加工作,月薪是多少呢?白居易有詩為證:“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余?!泵吭履軖?6000文。16000文是多少錢呢?咱用這時候的購買力平價算一下。據我所知,這時候斗米也就是10斤大米賣到100文,現在買10斤大米需要多少錢?20塊差不多吧?所以也就是說白居易那個時代的100文等于現在的20塊,1文錢只相當于兩毛,可見因為物價上漲,銅錢比唐玄宗那個時代貶值了。白居易月薪16000文,按1文錢等于兩毛計算,這家伙月收入3200塊錢。
每月收入3000多,白居易想買房,發現買不起,去長安城常樂里租了4間茅屋。這一租就租了10年。
10年之后,白居易已經做到京兆府戶曹參軍,相當于現在的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俸錢四五萬,月可奉晨昏?!币馑季褪窃滦揭呀洕q到了四五萬文,折合人民幣10000塊錢左右。這時候白居易已經結婚,還生了個女兒,他老婆提議說:“咱都成家了,姑娘也有了,整天租房住也不是辦法,不如湊點兒錢買房吧?!卑拙右讚u頭說:“何須廣居處,不用多積蓄?!币馑际沁@小房子就湊合著租吧,做人得知足,別這山望著那山高了。其實白居易不是不想買,是掙的錢還少,買不起。
再后來,白居易從首都長安下放到地方工作,先后在四川重慶、浙江杭州和江蘇蘇州這三個地方當刺史,相當于市委書記,才真正發財了。發財之后,他先在長安新昌坊買了一套小別墅,又在洛陽履道里買了一套大別墅。這時候白居易已經50多歲,總算鳥槍換炮,給自己弄了兩套像模像樣的房子。
白居易先生參加工作18年之后才買到自己的房子,這還是他外放到地方時才得以實現,上文提到的那位“住建部部長”鄭權先生,據新舊《唐書》《資治通鑒》記載,進士出身,“家多姬妾,祿薄不能贍,因(鄭)注通于(王)守澄以求節鎮”,意思是鄭部長老婆眾多,工資不夠花,溫飽成了問題,于是結交當朝權閹王守澄,結果此君被外放為嶺南節度使。唐朝中后期一地節度使,掌管數州軍事、民政和財政,事實上是半獨立王國,鄭權先生恐怕到了這個時候才摘掉“租房一族”的帽子。
| 1 | 2 |
- 長三角高鐵優化調整 蘇錫常日增動車42趟 2011-02-28
- 記憶中的利比亞 2011-02-28
- 馬云式“公關”你懂了沒有? 2011-02-28
- 溫總理:中央針對房地產五大思路 2011-02-28
- 通脹正在考驗決策層的智慧 2011-02-28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人人網
開心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