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殺案和新聞寫作

杜魯門·卡波特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李翔 前《紐約時報》記者瑞克·布魯格在他的自傳里提到,自己曾經報道過一樁兇殺案:“1994年秋在南卡羅萊納州北部的鄉村紡織品加工廠的居民區里,發生了一起殺害兩個幼兒的謀殺案。在我們這些搞新聞的人回答或者試圖回答一個接一個的問題時,這宗奇案讓全美上下牽腸掛肚。其中的‘動機’(Why)是惟一沒有答案的要素,直到今天,這個缺憾仍然令我不安?!?/P>
布魯格接到編輯的指示,來到南卡羅萊納州之后,和幾乎所有記者及美國人一樣,被這樁謀殺案搞得暈頭轉向。起初,他寫了一篇動人的故事,描述一個母親和她的兩個孩子如何在黑暗中,坐在汽車里被搶劫,蒙著面的黑人搶匪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飛馳而去,只剩下年輕的母親跪在地上呼天搶地。
后來證明這是一個精心設計的、讓人膽戰心驚的騙局。真實的故事是:母親給自己的兩個孩子穿上整齊的衣服,把車開到湖水邊,停在坡度很大的放船坡上,然后母親走出車,松開手剎,讓車滑入湖中,兩個被固定在座位上的孩子就這樣慢慢淹死。
真相揭開后,潛水員到水中去尋找那輛沉入水底的紅色馬自達。接受采訪時,潛水員說:“我得把燈貼在窗上向里面看,我能看到一只按在玻璃窗上的小手?!?
布魯格和所有記者都明白自己被騙了。但他仍然出類拔萃,是因為他獨家采訪到了讓兇手蘇珊·史密斯說出真相的警察霍華德·威爾斯。后來在德克薩斯大學的新聞學教授戴維·加洛克編輯的 《普立策新聞特稿獎作品集》里,仍然找得到布魯格的作品《兇手的惟一知己:逮住蘇珊·史密斯的男人》。
蘇珊·史密斯殺死兩個孩子的新聞被報道之后,據說身在紐約的人們,臨睡前都要再抱一抱自己的孩子,人性之陰冷令正常人感到恐懼。這讓人想到杜魯門·卡波特的 《冷血》。1959年11月15日美國中部堪薩斯州的滅門謀殺案,也同樣讓美國人感到陰冷,臨睡前都要再看一看自己的家人。
因為電影《卡波特》的緣故,這樁兇殺案和作家寫作的過程更加廣為人知。生活在紐約名流圈內的杜魯門·卡波特突發奇想,要去調查這件震動了美國的兇殺案,他運用自己的社交技巧和跟明星混得臉熟的優勢,成功征服了小鎮的居民,然后又跟兩名謀殺犯成為知交好友。他先是想給 《紐約客》寫一篇報道,后來一篇報道的篇幅已經不夠,索性寫了一本書,而且一寫就寫成了經典,結果自己也不能走出陰影,后來就干脆不再寫了。
作家們如果一旦給自己挑選了謀殺案作為寫作主題,就好像武林高手內功盡失,只能赤膊上陣,原因可以用一個很俗套的話來表明:真相的殘酷遠遠超過了小說家想象力的極限。所以中國作家一般不接這活兒,因為搞得好還招式俱在,有板有眼,搞不好就像潑婦打架,實在沒什么好看。
1981年加西亞·馬爾克斯沉寂許久之后,出版了新書《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據說原因是,“鑒于《百年孤獨》的文學價值,只要他再發表一部新作就可以獲得諾貝爾文學獎”。1976年開始宣布“文學罷工”,聲稱只要皮諾切特不倒臺就不寫作的馬爾克斯動了心,出版了新作品,選擇的題材正是發生在1951年的一樁謀殺案。
后來,在訪談錄 《番石榴飄香》中,馬爾克斯說,對于《百年孤獨》自己用了十五六年的時間來打腹稿,至于《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他醞釀了三十年?!靶≌f描寫的事情發生在1951年,當時我并沒有想到把它作為小說的素材,只是想寫篇報道文章。但是,那時候新聞報道在哥倫比亞還是一種不甚發達的文體,而我又是一個地方報紙的記者,報社可能對這類事不感興趣……我認為小說結尾必須有對殺人情節的細致入微的描寫,關鍵是引入一個人來把故事串在一起——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出場了——使他在小說的時間結構上能自如推前和拉后。這就是說,三十年之后,我才發現很多作家經常忽視的一點,即文學的最佳模式是真實?!?
馬爾克斯像個打碎了花瓶的狡詐的孩子一樣,找出了這個碎花瓶的所有碎片,然后按照紋理一片一片去拼貼,“我著力發現和表述一系列幾乎是無法用數字計算的大大小小的巧合事件?!?
卡波特和馬爾克斯都寫的是毫無懸念的故事,在一開始就把故事的結局講出來,然后才去想,既然所有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那么接下來該怎么辦?這真是個考驗人的問題,你需要自己去看他們的書,然后自己去解答。
與之相類,《劊子手之歌》也是本很值得去看的書。諾曼·梅勒的這本大厚書要更加“新聞寫作”,梅勒老老實實以時間為線索敘述了一個精彩故事。整本書中都沒有“我”出現,這對梅勒這個自大狂而言,相當難得。
梅勒選中的兇殺案發生在1976年7月的美國猶他州。一個假釋犯似乎毫無理由地殺死了一名加油站服務員和一名汽車旅館經理——是在對方毫無反抗交出身上所有的錢之后。接下來因為兇手放棄上訴,要求自己被處死,成為美國名人。當然,對于那兩名死者的家屬而言,這樁事情非?;斓??!坝绣X的糊涂蛋”圍著這個兇手和他的朋友、家屬打轉,依靠出售自己生平故事,兇手變成了一個短暫的富翁。在這本書的下半部,完全變成了新聞界圍繞著這名兇手進行的爭奪。不過諾曼·梅勒倒是沒說自己是如何獲得這個題材的。
瑞克·布魯格在1996年獲得了普立策獎,因為他“以典雅的文風書寫當代美國的故事”。只是記者向文學的進攻還是沒有作家向新聞的進攻有力。兇殺案本是記者的領地,可是卻讓小說家們用新聞手法攻城略地,然后他們的作品又都變成了記者學寫作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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