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裝備新能源車被限定銷售區域
與鎳氫電池相比,鋰電池擁有重量小、儲電量大、壽命長的特點。目前豐田、日產、本田、鈴木、三菱、馬自達、富士重工、大發、通用、克萊斯勒、福特、現代、比亞迪等均采用鋰電池裝備電動汽車或混合動力汽車。多數業內人士表示,鋰電池將是替代鎳氫電池的產物。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馬巾坷 據媒體報道,工信部制定的新能源汽車準入管理規則中,明確規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裝備鋰電池的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將被限定銷售和使用區域,而使用鎳氫電池的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可在全國銷售和使用。
規則明確將,新能源汽車劃分為起步期、發展期、成熟期三個技術階段。且起步期產品只可小批量生產,并只能在批準的區域和范圍示范運行,還要對全部產品的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發展期產品允許進行批量生產,但只能在批準的區域銷售使用,并至少對20%的產品的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成熟期產品與常規汽車產品相同,可在全國銷售使用。不過對于被限定銷售和使用的區域目前還未明確公布。
有報道顯示目前,長安杰勛、奇瑞A5、一汽奔騰、等大部分混合動力轎車采用的都是鎳氫電池,將不受區域的影響。但絕大部分日本廠商和未來的純電動汽車等均采用鋰電池,因此將受到銷售和使用區域的限制。有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劃分可能是基于安全性考慮,但可能會影響鋰電池汽車的發展及研發積極性。
6月25日,工信部對外公布了該新能源汽車準入管理規則,并于7月1日起開始施行。目前廣州、上海、重慶、深圳等城市均在制訂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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