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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倍輕松實控人套現6470萬后遭立案 連續四年信披問題引監管重拳

    2025-12-26 17:25

    作者 胡群

    12月26日,倍輕松(688793.SH)股價報收22.61元,單日下跌14.68%。此次劇烈波動源于前一日晚間公司發布的公告:12月25日,倍輕松及實際控制人馬學軍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馬學軍立案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倍輕松自2022年以來連續三年年報及2025年半年報均收到上交所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內容涉及收入確認、關聯交易、研發費用資本化等關鍵財務事項。監管層對其信披質量的持續關注,如今已升級為正式立案。

    就在立案消息披露前一個月,馬學軍通過詢價轉讓方式減持255.26萬股,套現約6470萬元。此次減持使其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由52.35%降至49.38%,雖未影響控制權,但恰在減持完成后不久即遭立案,時間點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255萬股套現6470萬,監管窗口期引質疑

    2025年11月20日,倍輕松控股股東、董事長兼總經理馬學軍通過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方式,減持2,552,579股公司股份,占總股本2.97%,轉讓價格為25.35元/股,合計套現約6470萬元。根據公司11月21日公告,本次轉讓后,馬學軍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比例由52.35%降至49.38%。

    此次轉讓對象包括財通基金、廣發證券、諾德基金等9家機構投資者,其中多數獲配股份設有6個月限售期。組織券商中信證券在核查報告中稱,本次詢價過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則,符合當前證券市場監管要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該次減持完成僅一個月后,公司即于12月25日公告被證監會立案。盡管公告未明確立案事項是否與此次減持直接相關,但市場普遍質疑:在連續多年收到信披問詢函的背景下,控股股東選擇此時大規模套現,是否存在利用信息優勢規避監管的風險?

    立案、訴訟與信披瑕疵

    除證監會立案外,倍輕松同日(12月25日)還披露了一起重大訴訟。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倍輕松被日本大東電機工業株式會社以“侵害發明專利權”為由起訴,索賠1000萬元,并要求停止制造銷售相關產品、銷毀模具及庫存。公司回應稱,涉訴產品“非近期核心產品及公司新近推出的產品,亦非公司近期市場熱銷及主要營收貢獻產品?!?,預計不會對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但更值得關注的是其長期存在的信息披露問題。據公開記錄,倍輕松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報及2025年半年報披露后,均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或《問詢函》,內容多次聚焦于收入真實性、成本分攤合理性、關聯方資金往來披露完整性等。例如,2024年年報問詢函曾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通過調節費用確認時點進行利潤操縱的情形”。

    連續四年被問詢卻未見實質性整改,最終走向立案,某種程度上是監管容忍度耗盡的結果。而此次立案事由明確指向“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與歷史問題高度重合,顯示出監管鏈條的延續性。

    實控人角色多重疊

    馬學軍不僅是倍輕松的實際控制人,同時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集所有權與經營權于一身。在11月的減持公告中,公司明確指出其“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并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這種高度集中的治理結構,在缺乏有效制衡機制的情況下,極易導致決策透明度不足和信披獨立性受損。

    中信證券在11月出具的核查意見中雖認可詢價轉讓程序合規,但并未對馬學軍作為實控人與管理層多重身份可能帶來的利益沖突發表評估。而此次證監會同步對“公司及馬學軍個人”立案,也暗示監管層可能正在調查其個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的具體行為責任。

    當實控人同時掌控董事會、管理層和信息披露流程,若內控失效,很容易出現選擇性披露甚至隱瞞。證監會對個人立案,說明已鎖定具體責任人,這比單純處罰公司更具威懾力。

    倍輕松此次被立案,不僅暴露其信息披露質量的長期隱患,更折射出科創板公司在高速發展過程中,公司治理與合規管理面臨的挑戰。從屢收監管問詢函,到實控人減持觸及權益變動線,再到突發專利訴訟與立案調查,一系列事件看似獨立,實則在時間線上緊密銜接,引發市場對“減持—立案—訴訟”是否構成連鎖反應的質疑。

    在注冊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與完整性,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石。倍輕松的案例提醒市場:上市公司實控人及管理層在減持行為與信息披露之間,應保持更高程度的審慎與透明度。否則,不僅損害投資者信任,更可能引發監管重拳,最終動搖公司長期發展的根基。

    免責聲明: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供參考、交流,不構成任何建議。
    金融市場研究院院長 主要關注銀行、消費金融領域市場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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