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發布《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以市場機制激發綠色電力消費潛力,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意見提出分階段目標:到 2027 年,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全國范圍內實現綠證暢通流動;到 2030 年,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綠證國際應用有效實現,綠色電力環境價值充分體現。為達成目標,將重點推進四項任務:一是強化市場機制,完善全國統一的綠證交易體系,建立價格監測與指數機制,推動發用雙方簽訂中長期協議,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就近參與交易。二是健全強制消費制度,要求鋼鐵、化工、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到 2030 年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提升至 80% 以上,并將綠電消費納入企業 ESG 報告體系。三是推進標準國際化,加快國內標準向國際轉化,推動綠證在國際貿易中的互認采信,培育國際認證機構。四是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綠電消費認證標識制度,鼓勵政府采購支持綠色產品,強化綠證與碳市場、能耗雙控等機制的銜接。
此次政策通過構建強制與自愿相結合的消費機制,旨在破解綠證供需錯配難題,促進可再生能源環境價值市場化實現。隨著綠證交易規模擴大及國際互認推進,我國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將獲得新動能,為 “雙碳” 目標達成提供重要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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