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田國寶
萬科事件持續發酵,引發各方關注。7月1日,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以“企業家與契約文明”為題,以萬科為例,邀請經濟學家、管理學家、法學家和媒體人士,就公司治理的理論與實踐、企業家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資本與企業家的關系等問題展開研討。
以下為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的發言整理,文章未經發言人審核:
萬科事件拆開看每一個組成部分,目前材料都有一些缺陷,要考慮問題是有缺陷的部分,還有沒有希望放到契約框架里去完善,向前推進,這是我考慮這個問題的一條思路。
各方都有缺陷
王石在股東大會做檢討主要有兩條,一條是民營企業參股舉措,而且討論到寶能的時候,蔑視的語氣,這點在股東大會做了檢討;一條是對中小股東沒有盡到責任,讓公司陷入這么大的風波。
王石這兩條應該檢討,你對進來投資人有評價是可以的,但是對民營企業不能參股的認識是錯的。王石確實有貢獻,在國家發展階段,尤其在他創業階段需要有國有資本占比較大的股份,這是當時的判斷。
但是發展幾十年之后,在今天說民營企業不能參股,這一個大問題。還有賣菜的,這好像也有很大的問題,王石早年創業的時候就是賣菜賣飼料的,作為上市公司的負責人,講話應該更加慎重。
王石還有一個缺陷就是對所謂野蠻人惡意收購,從公司體制來看是不可或缺的,你要保持公司治理結構能夠有效,外部收購是一個必要條件,掌控公司資源的管理者也好,控制人也好,你才不能懈怠。
從社會角度來看,如果有更厲害的人進來,資源轉到更厲害的人身上去,對于社會來說是優化的。
管理層從當年成功地走上來,但是在股權結構方面確實有一些沒有解決好的問題,現在陷入這么大的風波,就是一個僵局。董事長主要負責公司戰略發展,第一位就是戰略安全,怎么可以讓公司陷入這么大風波里,王石是我一直非常敬佩的企業家,但是也是有缺陷的,就像所有英雄一樣不可能十全十美。
華潤也有明顯缺陷,萬科成功與當年達成的架構有關,華潤拿出資本支持萬科發展,支持王石為代表的管理層,這個策略是對的。
寶能舉牌是沖著華潤大股東去的,原來10%股份是非常大的,一般沒有人去挑戰這個地位,一旦有人挑戰,就會產生連鎖反應,過去20多年成功的一套結構被破壞了。
對于華潤來說,要么大幅增加控制權,要么退出,因為原來非常信任管理團隊,所以不要控制,像財務投資人一樣,而且證明成功了,沒有看錯人,王石沒有辜負國有大股東,國有資產的增值保持對國家有交代。
但華潤的反應在我看來不大容易理解,既不增持謀求控股,也不退出,反而最后好像跟寶能有共同戰略,以至于深交所出面來問,你們是不是一致行動人。他為什么要問呢?因為看著像。
寶能有一個問題是錢從哪兒來?不是合法不合法的問題,自己錢持股沒問題,掙錢持股更沒問題。融資要另當別論,金融產品特點是不承諾,100塊錢存到銀行,銀行說7個利息,這是承諾,金融能不能付7個利息,付完利息能不能把本還給你,不一定。
用融資來持股,這個事情要認真考慮,這不是寶能一家的事情,一批金融企業都這樣做。所以錢哪里來要有認知,英雄不問出處,錢要講清來歷。不能說賣菜的就沒資格來舉牌,但舉牌錢要認真向社會披露,否則后果各方都難以承擔。
目前看寶能資金一塊是萬能險,一塊來自浙江銀行,后面怎么看是要討論的,不單個別企業的問題,還有市場需求,會給社會帶來什么。
對于政府,有表揚說政府還不錯,沒有過渡干預,也有批評監管部門不作為,我持后一種立場,這樣的錢一般人搞不清楚,不能完全靠自律,也不能靠交易對手警覺。
成熟的市場要有權威第三方,為什么?因為一旦違規,第一方和第二方都控制不住,對于高利息融資要有一定限制,沒有限制就變成資本,可以舉牌,市場秩序有問題,監管部門應該出來。
全社會要積極推動萬科各方和解
萬科事件持續這么長,既沒看到保監會,也沒看到銀監會,應該向深交所學習,深交所出來問問題,問了問題、有了回答,公眾、媒體包括研究者對行為有進一步了解,這算不算政府干預,也請大家批評。
萬科事件每一個部分都有缺陷,還能不能回到契約框架體系上往前推,要往合約的方向去推。為什么這個立場呢?跟資本概念有關,很多人是把大股東的錢叫資本,我一直不同意,資本是能夠產生未來收入。
真正能帶來未來收入的一定是財務資源、物質資源和人的能力來結合,這是資本概念,我們在這個問題上出現兩級,我們曾經把資本看作是邪惡的,要打倒。改革開放后這個彎子扭過來,承認資本作用,但又偏到另一頭。
回到萬科案子,沒有華潤的錢是不行的,沒有王石這伙人也不行,萬科有今天是財務資本、人力資本、企業家資本協作而成的。所以現在要往合約方面推,最重要的就是錢、財、人找到一個平臺結合起來。
人力資本如果不找到載體,在現在的資本結構和法律框架里,你發現會有問題。聯想和華為沒有這么理想主義,采取了這樣那樣的措施,打造了一個人力資本和財務結合的框架。萬科這么好的公司陷入到里面真的不應該,這與資本結構沒搭好有關系。
壞事有沒有可能變成好事?股東大會大家都看到了跡象。華潤說不是配資提供人,寶能提出要去掉所有人而不提名,留下繼續合作的借口。如果沒打夠那再打,打夠以后坐下來好好談,談的準則就是契約,在契約的框架里談。
萬科這么大財產,弄散了對誰都不好,沒有人會受益。有這個前提,看法不同的各方是否也可以合作,往合作的方向去推這個事情。民營股東,市場股東,只要把持有資本風險解決好,為什么不可以搭出一個更好的平臺。
我是當年寫過一篇叫《可惜了科龍》,這次盡最大的努力,不要再寫一個《可惜了萬科》,我不想再寫這個東西了。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5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