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記者 余舒虹 一個說自己代表小股東的人提問:王石先生在萬科,僅擔任董事長職務,不是高級管理層,并不負責公司日常經營,但領取1000萬薪酬,有沒有經董事會批準,還有沒有其他利益?如合伙人計劃中的權益。
萬科董事會主席王石:你不問我也想說,我首先是執行董事,不是掛名的董事長。我是拿薪酬的董事長,是公司管理層的一員。1988年股改前,拿的是工資,雖然不當總經理了。監督公司運作,直接管理。有一段時間,探險登山,在國外考察學習,考察業務。美國的舊金山、紐約的投資,都是我具體參加考察運營的。我覺得作為專職董事長,我主要工作還是對公司進行戰略上的把握,對團隊執行董事會決策的時候,有沒有偏差。具體數字請監事主席解凍解釋一下。
萬科監事會主席解凍:2011-2014年前往英美留學。這個問題之前也有股東提到過。我認為董事長必須管好大事,定戰略。萬科的業績市場有個定位。王石還是個稱職的董事長,沒有不堪到要被董事會罷免的地步吧。
王石從未擅離崗位,房地產和萬科都面臨轉型,王石的留學背景拓寬了萬科的國際化視野,獲得了國際化資源。王石主席屬于執行董事,并沒有單獨領取董事津貼。這個薪酬是董事會和提名委員會批準的,每年股東大會也有審議確認的。18年間萬科銷售規模增長了116倍,王石的薪酬沒有隨意增長,反而還下調了。占公司利潤的比重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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