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綜合報道 據新華網報道,自2014年6月1日起,成都市開始執行購房落戶新政,規定外地戶口落戶成都,需購買滿90平方米以上住房且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而成都此前執行的災后購房入戶政策,規定外地戶口落戶,需要購房滿70平方米且繳納社保滿一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顯示,為應對“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四川省成都市曾出臺了災后購房入戶政策有關規定?,F災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為使戶籍人口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現就完善購房入戶政策做出調整。
自2014年6月1日起,成都市將停止執行促進災后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開始執行新政。新政規定,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成都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此外,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登記的日期為準,購買二手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房產買賣過戶登記的日期為準。在本通知正式頒布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進災后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執行。
除了購房入戶外,目前外地人口入戶成都的途徑還包括暫住入戶,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入戶,投資入戶,納稅入戶,經營入戶,新生嬰兒入戶,離(退)休人員投靠配偶、子女入戶,無職業人員夫妻投靠入戶,大中專畢業生入戶(含往屆生),海外留學人員入戶,同城網遷(含郊縣)等共計12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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