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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銀監會研究信托業分級監管

    2013-12-19 20:02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秀月 在2013年中國信托業年會上,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副巡視員閔路浩表示銀監會正在研究對信托業分級監管。這一分級管理將參照證監會對券商的監管方式,進行評級、進而進行分級監管。

    “從整體來看,信托業目前發生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的可能性不大。”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副巡視員閔路浩告訴記者,

    以近三年備受矚目的房地產信托為例,閔路浩稱,從統計數據上看,兌付風險反而沒有那么高。他解釋道,按照每年所做的壓力測試顯示,就算整個房地產市場價格跌一半,基本上還可以實現相關信托項目的順利退出。此外,有些資產管理公司會有第三方管理公司接盤。再加上信托公司中有些大股東會把項目接盤,大大增強了信托公司處理風險的能力。因此,從數字上看,出現風險的概率不大。

    不過,銀監會非常關注個別行業和個別項目的風險,如涉及房地產、藝術品、礦業、政府融資平臺和“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等領域的信托。

    閔路浩還表示,在監管加強的趨勢下,信托業整體抵御風險的能力逐漸增強。

    監管創新

    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提出,整個信托業要建立八大機制。

    八大體制包括,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產品登記制度,分類監管、分級經營機制,以凈資本管理為基礎的資本約束機制,社會責任機制,以生前遺囑計劃為核心的恢復與處置機制,行業穩定機制和監管評價機制。

    “如果整個行業能夠達成共識的話,到了明年我們會把八大機制在適當時機逐一推出。”閔路浩透露。

    此外,銀監會將修改對信托公司的監管評級指標。閔路浩表示,信托業的快速發展,迫使此前的指標不再符合實際。銀監會2006年起就已經建立起對信托公司的監管評級辦法。閔路浩表示,銀監會將修改此評級辦法,對公司再進行監管上的分類,對不同公司實行差異化的牌照制度。

    兌付風險較低

    “延遲兌付的情況確實出現了一些,但比例較低。”閔路浩表示,在今年10萬億規模的信托業中,迄今發生問題的項目規模達200億元人民幣左右。這一違約規模與2012年不相上下,但所占比例更低。去年信托業規模為7萬億元。

    關于造成兌付風險的原因,閔路浩認為背后有很多復雜的因素。他指出四種情況。首當其沖的是市場風險,如煤炭價格下行,導致煤礦出現了一些問題。他認為,信托業隨著經濟的波動,本身就會面臨一些風險。藝術品也是敏感的領域。閔路浩稱,目前很少有信托公司再去投藝術品。藝術品信托規模較小,在全行業中僅有兩三百億。操作風險也是雷點之一。閔路浩指出,發現個別公司因為操作風險出現了清倉。此外,信托涉及非法集資也是造成兌付風險的原因之一。

    閔路浩表示,這幾年的管理和監管加強,且信托公司近年的盈利情況不錯??傮w而言,信托業整體抵御風險的能力也在加強當中。

    對于爭議不斷的剛性兌付,閔路浩認為,這是信托公司的商業選擇,也是對社會、對投資者負責任的一種表現。“信托公司是為委托人理財的,如果碰到風險或管理不盡職,按照法律規定,他應該去賠償投資者。有的信托公司即使管理盡職了,為了安撫投資人,還是會采取一些手段,把到期的風險先轉過去,然后通過其他方式慢慢化解。”

    閔路浩認為,信托是舶來的一種制度,需要有一段適應的時間。首先是本身在制度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其次是消費者認知不足。很多投資人認為信托是固定收益的產品,但實際上它是一種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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