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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頻涉虛假報道 國內“傳媒職業責任保險”缺位

    2013-11-05 08:55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歐陽曉紅 近期媒體頻涉虛假報道,也許國內到了需要引進國外并不鮮見的“傳媒職業責任保險”的時候了。

    蘇黎世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簡稱“蘇黎世保險”)認為,整體上,媒體職業責任風險可控。不過,傳媒職業責任保險的核保范圍不包括本身刻意制造虛假信息的媒體企業。。

    11月4日上午,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虛假報道。據悉,農夫山泉已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遞交了舉報信和相關證據材料,目前該事件仍在調查當中。

    在蘇黎世保險看來,無論調查結果到底如何,該事件對于《京華時報》來說是棘手的危機事件;包括此前南方另外一家媒體的相關報道更是掀起了媒體職業責任的波瀾,對于整個媒體行業來說,敲響了傳媒職業風險日益走高的警鐘。

    就此,蘇黎世保險金融險部負責人毛亮表示,一方面,媒體工作者可通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來規避一部分的職業責任風險;另一方面,媒體面臨的這種因從事職業行為而引發的被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風險是可以轉移的,比如購買傳媒業職業責任保險。合理的風險轉移將為媒體工作者提供一種安全的從業保障。

    事實上,報紙、雜志被舉報甚至被告早已不是什么新聞,比如,2011年英國“竊聽門”事件,默多克新聞集團下屬的《世界新聞報》長期大量地雇傭記者竊聽國民電話,數千人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權利被侵犯。為此,168年歷史的《世界新聞報》被迫??P門。此類例子不勝枚舉。

    此外,根據過往的案例,針對媒體索賠的案件,還出現了索賠金越來越高的趨勢。如今年10月,北京市鼓樓中醫醫院的主任醫師以名譽權被侵害為由起訴5家媒體,索賠共計340萬元。

    那么,媒體為何會面臨如此高的職業風險呢?專家分析指出,這大概與媒體自身的工作特點是分不開的。

    蘇黎世保險分析,媒體工作者總是面臨巨大的信息量,吸收、處理這些信息難免會出錯;媒體是社會公正、正義的監督力量,是社會矛盾、沖突的記錄者、分析者,有時難免會被涉及矛盾中的一方認為措辭不當或記錄不實而索賠。另外,媒體即使在公正如實報道的情況下,也會被相關權利人認為侵權,并進而采取法律措施。

    “‘傳媒業職業責任保險’ 是專為媒體從業者設計的一套風險管理方案,它可以保障報刊、廣播、公關公司、廣告公司等在從事媒體工作過程中因過失、疏忽被人索賠而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抗辯費用,包括企業所應承擔的賠償金。”毛亮說。

    “傳媒業職業責任保險”的保障范圍具體包括非故意的侵犯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陳述不實、文件損失、證人出庭作證補償等。即使在他人缺乏事實根據而提出索賠的情況下,傳媒業職業責任保險也能夠補償媒體的抗辯費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其核保范圍將不包括本身刻意制造虛假信息的媒體企業。

    針對傳媒職業人員的責任保險,保費是怎樣厘定的呢?原來,該項保險的費用收取并不單純根據投保限額確定,還要根據各傳媒公司的信譽度、產品發行量等多層因素綜合計算。假設同等規模大小、同等載體的傳媒,對娛樂類傳媒的保費收取,顯然將比文學類媒體的費用更貴。

    實際上,媒體職業責任險在歐美國家已經頗為普遍,相比而言,中國大陸則是一塊未開拓的市場。

    “隨著中國媒體需求量的不斷加大,媒體責任險對于傳媒企業而言將變得十分必要。并且,傳媒企業購買‘傳媒職業責任險’不僅能起到事后賠償的作用,關鍵還有事前防范和規避風險的功能。”毛亮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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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報首席記者 長期關注宏觀經濟、金融貨幣市場、保險資管、財富管理等領域。十多年財經媒體從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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