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遠 在“落馬”三個多月后,云南錫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涉嫌受賄案的脈絡逐漸清晰起來,資產橫跨昆明、安寧和玉溪的地產商姜中云在雷案中的角色浮出水面。
9月25日,云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表決,確認許可對身為人大代表的雷毅采取強制措施,云南省檢察院在此間披露,2008年至2013年期間,雷毅利用職務便利,支持和幫助北京國教集團董事長李洪濤、深圳國信證券公司投資事業部經理楊健、香港柏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干峰、玉溪今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姜中云在和云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業務往來中謀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員行賄款物折合人民幣1500萬余元、港幣85萬元。據檢方披露,雷毅還涉嫌其他重大犯罪事實。
發家史
10月18日,經濟觀察報記者與姜中云進行了簡短通話,當談及曾幫助他渡過資金難關的雷毅時,這位曾掌控數家房地產企業、開發過三個百萬平米大盤的地產商,急匆匆地掛斷了電話,此后就再也沒有接聽記者的電話。
姜中云曾是云南省工程檢測及地基基礎工程方面的專家,早年曾任玉溪市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主任,1996年,玉溪市建設局設立了國有獨資的玉溪市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姜中云任董事長。
2006年,姜中云在昆明下轄的安寧市出資設立了昆明林海云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并開始在當地投資興建林海云霄住宅小區,太平鎮距昆明市區約20公里,作為昆明的衛星城,當時正漸漸成為昆明市新的人口聚居區和工業開發區。
公開信息顯示,以別墅為主的林海云霄項目總投資約5億元,尚不清楚注冊資本僅3000萬元的林海云霄房地產公司是如何操作這一項目的,但從這家公司開始,姜中云在昆明及其周邊地區的房地產生意開始迅速做大。
2008年8月,姜中云在玉溪市設立了云南今玉房地產有限公司,2011年初,姜中云又取得昆明西山土地房屋開發經營集團有限公司(西房公司)的控制權,至此,姜中云在短短五年內擁有了至少3家房地產公司,業務橫跨昆明、安寧和玉溪三地。
姜中云掌控西房公司的過程頗為蹊蹺,經濟觀察報記者掌握的相關法律文書和信托計劃推薦書顯示,西房公司原為昆明市西山區下轄的國有企業,2003年12月,該公司經西山區人民政府批準進行了國有企業改制。
2004年,昆明西房公司取得了昆明市五華區海源居委會一塊面積為340畝的土地(土地證號昆國用[2004]第01774號),爾后“捂地”至2011年初。2010年,原為西房公司職工的32位股東甚至以公司隱瞞這塊土地資產為由將西房公司告上法庭,但此后又撤訴。
2011年初,姜中云掌握西房公司的同時,這塊340畝的土地也被其收入囊中。
曾因訴訟與姜中云打過交道的律師吳飛(化名)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姜中云“背景很深”,這位律師曾因訴訟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與姜中云公司相關的事宜,但一個很普通的手續很久都辦不下來,當時他就覺得姜不簡單。
資金鏈
和眾多中小房地產商類似,姜中云的地產生意在逐步壯大的過程中也遇到了資金不足的難題。
2009年9月,在姜中云起家的玉溪市,其控制的今玉房地產公司以8.1億元的價格通過招拍掛取得玉溪市紅塔區玉溪大河以北的310畝的土地。
2011年2月,姜中云控制的林海云霄房地產公司以5900萬元的價格,通過招拍掛獲得安寧市縣街集鎮、安寧市太平鎮共計78畝的土地的使用權。
這是姜中云涉入地產生意較大的兩筆現金流投資,也正是在這兩筆投資后,姜中云開始頻頻通過貸款、信托等途徑進行融資。
2010年10月,今玉房地產將玉溪市紅塔區玉溪大河以北的土地抵押給廣東發展銀行玉溪分行、中國工商銀行玉溪分行,該土地最大抵押額為4.8億元。
2011年4月,姜中云以實際控制的昆明西房公司90%的股權作抵押,通過中融信托,發行了5億元的信托計劃,該信托年收益約為13%。
2012年11月,今玉房地產公司又將上述玉溪市紅塔區玉溪大河以北的土地抵押給玉溪市商業銀行、云南國際信托,按該土地最大的抵押值,今玉房地產可獲得約9億元的資金。
由此,姜中云的地產生意開始急速膨脹。
據玉溪日報報道,2012年11月,云錫集團下屬的云錫地產入主今玉地產,當時,兩家公司的高層領導表示,將攜手打造“玉溪第一大盤”玉水金岸。
根據該樓盤的宣傳材料,玉水金岸位于玉溪大河旁的聶耳音樂廣場對面,占地310畝,是一個集購物、休閑、娛樂、餐飲、辦公、居住為一體的高端城市綜合體。在云錫地產控股今玉地產之前,玉水金岸由姜中云的今玉房地產獨立開發。
玉溪一位熟悉當地房地產業的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透露,在開發玉水金岸過程中,今玉房地產的資金鏈出現了問題,導致該樓盤一度有爛尾的風險,云錫地產的介入可以說是讓今玉地產“起死回生”。
云錫集團旗下的云錫地產到底以何種代價入主今玉地產,雷毅和姜中云又在其中扮演了何種角色?目前還是一個謎團。
10月18日,姜中云在電話中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說:“云錫地產控股今玉地產是國有企業通常的做法,至于他和雷毅的關系,現在這個時候不好說。”
然而,姜中云的今玉房地產公司,現在已是一片凋敝的景象,經濟觀察報記者10月17日探訪位于玉溪市安寧路的該公司時發現,公司裝修布置頗為豪華,四層樓的辦公樓還帶有樓頂花園;但二樓休息處的真皮沙發已布滿灰塵,整個四層樓大多數辦公室房門緊鎖,在其中工作的員工不到10人,該公司一位員工說,已經兩周沒有見到姜中云了。
地產“魔咒”
繼2008年云南銅業高管的貪腐窩案之后,雷毅是近年來第二個栽在房地產上的云南省屬國企“一把手”,對于云南省屬國企而言,房地產仿如一道噬人的魔咒。
2008年12月,包括云南銅業原董事長鄒韶祿、云銅股份原副董事長余衛平、云銅房地產公司原總經理汪建偉受賄案宣判,上述云南銅業三高管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和20年有期徒刑。
云南銅業貪腐窩案中,鄒韶祿為支持沒有資金的某投資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先以云銅集團與該公司投資合作的名義使項目順利起步,再通過把投資改為借款、收取資金占用費的形式,先后提供2.1億元給該投資公司獨自開發項目獲得巨額利潤,鄒韶祿從中收受賄賂200萬元,余衛平從中收受賄賂300萬元。
云銅窩案案發后,云南省國資委曾于2009年組織省屬企業領導干部近500人觀看云銅案例專題案例警示教育片,集體接受警示教育,這其中就有當時已任云錫集團董事長的雷毅。
此后,云錫集團黨委又在集團內部組織觀看云銅警示教育片100余場次,以“做到了警示教育全覆蓋不留死角。”
然而,雷毅還是栽在地產上了。
云南錫業集團一位要求匿名的員工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說,云錫集團內部普遍覺得,與云銅的貪腐“窩案”不同,此次雷毅出事有些蹊蹺,從2013年7月雷毅被紀委控制之前,公司內部沒有任何征兆,事出非常突然,同時,到目前為止公司內僅有雷毅一人出事,而沒有牽連到其他高管。
雷毅案發后,外界一些觀點認為,雷毅掌控云錫集團后推行多元化經營策略,之后公司又負債又居高不下,這是雷毅出事的誘因。
前述云錫集團員工認為,雖然雷毅在云錫集團力推公司多元化經營,且在其任上云錫集團先后涉足了銅、鉛等云錫非傳統的業務和房地產開發,但包括云錫集團在內,云南省屬國企的多元化經營卻主要與云南省國資委的思路有關,并非雷毅一人可以主導。
“國資委要增長、要業績,像云錫這樣的企業業務比較單一,且錫的價格受市場影響波動頻繁,雷毅主導云錫涉足銅、鉛以及房地產領域并未背離國資委的要求。”上述云錫集團員工說。
10月14日,云錫集團控股的錫業股份發布公司2013年度前三季度業績預告,該公告預計,前三季度公司虧損將達到9.8億元至10.1億元,延續了公司自2012年來的虧損局面。
此前市場就普遍認為,云錫集團涉足并不熟悉的銅、鉛領域,進而導致回報不如預期,這是錫業股份虧損的重要原因。
前述云錫集團員工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的虧損主要還是受錫的價格下跌影響,而外界認為雷毅在發展銅、鉛業務時因為利益輸送的關系選擇了品味不高的礦產也不一定是事實。
“現在還能找得到銅、鉛礦的礦藏品味都差不多,不能說云錫買這些礦就是決策有‘貓膩’,雷毅出事應該主要還是在地產上,涉及資金量大,‘一把手’又缺乏監督,很難不出事。”這位員工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