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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泛鑫事件還在發酵 保監會“拉網”排查風險

    經濟觀察報 關注 2013-08-26 10:56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歐陽曉紅 李意安 雖然上海泛鑫保險代理公司(簡稱泛鑫)實際控制人陳怡已被中國警方押解回國,但是其跑路所造成的影響還在不斷發酵。

    據記者了解,近日,保監會緊急發文,要求人身保險公司對通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銷售的保險期限超過一年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開展全面風險排查。同時,保監會已經派遣調查小組深度調查泛鑫事件,而上海銀監局亦要求在滬的中資銀行進行相關排查。

    在這次風險排查背后是泛鑫公司客戶反映有興業銀行、農業銀行在上海的支行客戶經理參與泛鑫產品銷售。“排查可能會令保費受到影響,中介渠道實現的保費收入占總保費收入逾八成;這其中或許會有若干個變相的類‘泛鑫’案例冒出來。”一位熟悉泛鑫運營的上海保險圈資深人士說。

    不高明的騙局

    8月21日下午2點,不知該找誰的陳女士在泛鑫公司樓下苦苦徘徊。年過7旬的陳女士去年在農行理財專戶室購買了一款理財產品,若承諾兌現,那么2013年8月24日即為該產品到期日,陳女士連本帶利可以拿到31.32萬。不過,令其意想不到的是,在查看理財合同時,她發現自己被捆綁購買了一份20年期交保單,每期交費28.5萬元,但是自己沒有見過保單。

    在堂妹張女士的陪伴下,幾經波折,直到8月21日下午5點多,陳女士才在農行上海分行莘莊支行理財室拿到保單——???ldquo;喜洋洋”兩全保險(分紅型),以及繳費28.5萬元、出具人為??等藟鄣陌l票。陳女士甚至不知道這是一份20年期交的保單,交費到期日8月29日,意味著一周之后,陳女士還要續交28.5萬元。

    “這太過份了,保單上的所有簽字都是別人代簽,我們根本不知情?,F在就想拿回本金。”張女士說,“在農行那里圍了不少要保單的泛鑫案受害人;最后也不知農行理財室的人是如何拿出保單的。”

    張女士回憶說,泛鑫的人向陳女士營銷半年未果之后,找了一個姚姓人士來向陳女士營銷,該人士自稱是銀行員工,陳女士相信了其游說之后,于2012年8月24日在農業銀行上海分行莘莊支行簽訂了一份理財產品客戶協議書,該協議書顯示,陳女士所購產品名稱“穩得利”,產品類型顯示“保本保證收益理財計劃”,交易本金為29萬,預期年收益率為8%,投資期限為365天。

    但是根據協議書的風險提示,這是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屬高風險投資產品。在8月21日之前,陳女士只有一份和泛鑫簽訂的合同。“這個姓姚的現在說自己只是泛鑫臨時拉過來的,也不是銀行的人。”張女士說。

    記者留意到該合同上并沒有相關負責人的簽名,落款處只有一個“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的電子章。

    在普益財富銀行理財研究員方瑞看來,這份理財協議有些不可思議,“有經驗的投資者至少需要知道投資方向,足夠的風險提示等,兩頁紙不足以說明所有的投資風險問題。”

    或許是囿于客戶資源的枯竭,走高端路線的泛鑫劍走偏峰,把目光投向非高凈值客戶,其中不乏一些不熟悉投資市場的中老人群。

    張女士說陳女士來自普通家庭,29萬是陳一輩子的積蓄,養老用的,希望能有所保障。農行莘莊支行的理財師告訴她,保險公司屆時會賠償損失。

    而就??等藟?ldquo;喜洋洋”兩全保險(分紅型)的銷售,今年3月1日,上海保監局就因泛鑫銷售人員的誤導銷售,及采取代簽名的違規方式對泛鑫處以5萬元的罰款,并向該名銷售人員處以1萬元的罰款。

    陳女士遇到的只是泛鑫諸多營銷模式中的一種。即泛鑫隱瞞客戶,用理財產品的資金購買保險產品;其次,在客戶知曉情況下,泛鑫與客戶簽署保險合同和理財合同,客戶可在第二年進行保單轉讓后套現;再者是,泛鑫將保險公司支付的高額傭金進行投保,循環獲取高額傭金。此外是,把保險公司的期繳產品按躉繳的方式賣給客戶,但只向保險公司交首年保費,從而截留其余的保費。

    與泛鑫銷售有關聯的銀行,不只是農行,媒體報道稱還有興業銀行。

    “陳怡之前做的都是原來在太平洋安泰(現建信人壽)時的高凈值老客戶,到后來窮途末路了,找不到客戶了,就打起銀保渠道的主意。”某了解泛鑫運作的上海保險圈人士透露“陳怡的做法是只要不斷有錢進來,泛鑫的資金鏈就不會斷;但大公司不敢與她合同,有經驗的大公司都知道有問題,只有小公司才合作。”

    風險排查

    泛鑫事件所引爆的行業亂象引發了業界的強烈關注。

    一位保險公司高層認為“泛鑫事件”給了行業的兩個啟示:一是企業發展必須尊重規律,腳踏實地,“一夜暴富”的奇跡背后,埋下了“毀于一旦”的種子;二是行業需要對“逆跨期的傭金制度”進行一次集體反思,否則就可能損人誤己。

    不過,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認為泛鑫事件不具有行業普遍性。他認為,不妨盡快建立旨在讓代理公司“逃”不起的代理方結算資金保證金制度,增加公司的違規成本;另外是加速中介行業的集團化進程。

    因為行業準入門檻低,參與主體多而雜,目前國內有2500多家保險中介。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地方保監局共檢查8家保險公司的88個基層保險機構,延伸檢查車商、銀郵等保險中介機構85家。查實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業務渠道弄虛作假,非法套取資金2583.79萬元。另據2012年保險中介報告顯示,保監會查出違法違規套取資金近5600萬元。全國清理6000多家兼業代理機構和222家保險代理公司。

    不過,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12757.74億元(其中財產險保費收入 3540.33億元,壽險保費收入9217.41億元),占2012年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2.4%。由此可見中介渠道對壽險保費收入的貢獻地位不可撼動,除非壽險業選擇放棄追求規模。

    因此,泛鑫事件之后,近日,保監會緊急發文,要求人身保險公司對通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銷售的保險期限超過一年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開展全面風險排查。排查重點是保費收入短時間內增長迅速、銷售過程中向客戶承諾高收益、將保險產品混淆為理財產品、客戶回訪成功率較低、客戶信息不完整等問題。

    針對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風險排查工作重點是,是否存在銷售保險以外的金融理財產品、非法銷售金融理財產品、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侵占或挪用保費和保險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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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報首席記者 長期關注宏觀經濟、金融貨幣市場、保險資管、財富管理等領域。十多年財經媒體從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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