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暉/文
人類權利平等的“三階段”和中國與南非的可比性
實際上,權利平等是人類社會進步的主要標志之一。無論中外東西,基本公民權利的不平等在歷史上都曾經是殘酷的事實。西方各國經歷過主人和附庸身份壁壘森嚴的野蠻中世紀,中國古代也曾經是“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權利平等的實現是一種近(現)代化現象。而追求權利平等的過程一般都是三步走:
在第一階段,權利平等首先是從某個民族(族群)內部開始的。人們首先廢除了族群內部的身份壁壘和等級壓迫,走出了中世紀,在西方這表現為人權宣言、自由平等、民主共和。接著在第二階段,人們又實現了國家內部的族群間平等,在歐洲這表現為從近代直至二戰結束,通過清算納粹最終消除了對猶太人、吉普賽人和穆斯林各族群的制度性歧視和排斥,在美國則表現為從南北戰爭解放黑奴到1960年代民權運動,最終消除了制度性種族歧視在某些地區和領域的殘留痕跡。
而在南非,1910年代南非聯邦成立,英語白人與布爾人關系正?;?,白人內部就基本實現了公民權利平等。但是黑白之間卻全無平等可言,從17世紀以來,開始是黑奴制,后來是黑人勞役制和種族隔離制,黑人的地位從類似奴隸、農奴到類似“外籍勞工”,共同的特點都是沒有公民權利。而且,由于南非黑人是人口中的多數,不同于占人口少數的歐洲猶太人與吉普賽人,以及美國的印第安人與黑人,南非工業化和原始積累依賴于剝奪和犧牲這一多數群體的壓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是遠遠高于歐美國家的——要強調的是:這并非馬克思所謂自由交換下的“剝削”,所謂“形式平等掩蓋的實質不平等”,而是連形式平等也沒有的赤裸裸的身份壁壘和強制奴役,是包括自由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在內的近代文明人類都要譴責的不公正。為了擺脫這種突破近代文明底線的不公正,南非又經歷了80年的黑人解放運動,到1990年代建立民主新南非,終于實現了南非公民中的種族平等。南非的這一進步使其跟上了歷史前進的步伐,意義極為重大。
但是超越國籍的權利平等,在至今為止的人類歷史上仍然還是有待爭取的理想,盡管社會主義者“英特納雄耐爾一定要實現”的歌曲已經回蕩了一個多世紀,自由主義在歐洲聯盟尤其是申根國家的實踐也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總體上看,人類離這一理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可以斷言,正如在民族內部沒有權利平等可言的中世紀不可能有什么民族之間的平等那樣,超越國籍的權利平等也只有在各國都實現了國內權利平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爭取。
無論申根國家還是美國與加拿大之間,雛形的跨國公民權,即“超越國籍的權利平等”都是在國內人權標準很高的民主國家之間首先實現的。非洲南部的現狀距離這種條件還很遠。而人類權利平等的“三階段”雖然不是什么“歷史規律”,卻有一定的邏輯依據(即前一階段平等是后一階段平等的前提)。因此南非外籍勞工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司法公正訴求當然還有待改善,也完全可能改善,但是他們的入境、居留、就業、福利乃至政治參與等權利要與南非公民(哪怕是南非黑人乃至黑人貧民)平等,顯然是不太現實的。
不過,我國的一些媒體要說到“南非排外騷亂埋沒‘彩虹之光’”,卻有點讓人啼笑皆非。畢竟在今天南非這些受到制度性排斥的人是外國窮人,不是本國黑人。南非過去的白人政權要把本國黑人當成外籍勞工來歧視,這個企圖已經失敗,并且永遠不可能再現了。然而“工業化和原始積累依賴于剝奪和犧牲多數群體的壓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遠遠高于歐美國家”這種南非過去的大弊,在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奇跡”中不是依然存在(盡管也有改善)嗎?這個“多數群體”在南非是本國黑人,在我國則是“農民”——其實大量的是“城居農民”,即與當年南非黑人一樣的“流動勞工”。不同的是,當年南非歧視黑人屬于種族歧視,即前述“人類權利平等三階段”中的第二階段所針對的問題。而第一階段的問題即白人內部的基本公民權利不平等他們早在1910年代“南非聯邦”成立時就解決了。
可是我們國家過去的戶籍身份壁壘和制度性歧視,卻恰恰是在中華民族、主要是漢族內部的“基本公民權利不平等”,亦即在第一階段就應該解決的問題!有人因此反對把中國和南非相提并論,認為這兩種歧視“性質不同,是不可比的”。從某種意義上我也同意這個說法:中國歧視“沒有本地戶口的外來人”確實不應該與南非當年歧視持暫住證居留城市的黑人“可比”,而應該與同一種族的南非白人內部歧視“可比”——比如英語白人對“布爾人”的歧視或者“富白人”對“窮白人”的歧視。
問題是:這樣的歧視在南非有嗎?不要說英裔與布爾人雖同為白人其實也是兩個民族,而且曾經是英布戰爭中的征服與被征服關系,和我國的身份壁壘完全屬于同一民族不同,而且早在1910年后這種歧視就已不存在。就是“窮白人”,在1920年代的“白人社會主義”運動后也早已在白人內部民主制度下“當家作主”,在“白人福利社會”中成了既得利益者,甚至成了種族隔離體制最堅定的維護者!
所以,中國的“農民工”其實最“應該”與南非的“窮白人”構成“可比”性——可是這樣的比較難道會使我們更舒服?會讓我們的農民工兄弟更心安理得?會讓我們的“模式”更加好看?舊南非的種族隔離是上述“第二階段”人類平等的大障礙,而我們的“族內隔離”連“第一階段”的平等都談不上,幾乎可以說是中世紀的東西。中國“農民工”的權利如果說與舊南非的黑人勞工都不如,還能與過去南非的白人勞工和“窮白人”相比?這不是更令人不平嗎?
什么意義上“南非仍是中國的前車之鑒”?——關于“漸進or激進”的思考
前年我的《從南非看中國》一文被南非的三家華文媒體轉載,而且被改了個更吸引人的標題叫《南非——中國的前車之鑒》,據說曾引發一些南非華人的討論。后來國內發表了僑居南非的青年作家王曉鵬和國內新生代作家王千馬兩位先生就這篇拙文的對話《南非仍是中國的前車之鑒》,其中既提到南非民主化之后一些值得我們學習的做法,例如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例如為解決前“流動工人”在城市安家的問題而大量興建的免費住房(對低收入者只收水電費的真正“福利房”)等等,也提到了一些結果十分負面和他們認為不足為法的教訓。其中主要是“從低人權到高人權需要過程”。他們認為:南非民主化以后經濟是沒有崩潰,但“發展速度相比較白人統治時期已明顯放緩,這與突然間完全放開的‘人權’有著很大的關系。1994年之后,……白人無法像1994年之前通過奴役的方式強迫黑人工作,而同時黑人又不斷要求各種福利,在達不到要求時就通過罷工等方式來加以威脅。目前南非是世界上罷工最頻繁的國家,在目前南非高人權的狀態下,黑人動不動就要求加薪,不加薪就搞大罷工,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南非也從之前經濟上被劃分為‘第一世界國家’,很快淪為現在徹底的‘第三世界國家’。因此,說‘人權狀況與經濟增長成反比’,雖然不完全正確,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以低人權換取經濟高速發展是不對的,但從低人權到高人權,也應該是一個逐漸開放的過程,不能像南非這樣,一夜之間就從一個低人權國家轉變成完全民主的高人權國家,這樣也會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南非就是一個很好的教訓。”
這個說法本身就有些矛盾,例如既批評民主化后“黑人不斷要求各種(過分的)福利”,又贊揚民主化后南非給貧困黑人大規模興建免費住房。但是免費住房這種即便歐洲高福利國家都很少見(那里給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也是廉租房,還不是“只收水電費”的免費住房)的福利如果都不過分,還有什么是過分的?
不過總體上看,王曉鵬先生對新南非的經濟困難事實講得很到位,這與我前年和我國南非研究專家楊立華教授對話時,楊教授基于對黑人解放的高度評價而對民主新南非經濟發展的樂觀判斷在事實描述上完全不同。另一方面,這一事實敘述卻與以大罵民主化著稱的宋魯鄭先生(據說恰恰是個久居民主國家法國而樂不思蜀的華僑或華人)強調的事實有點類似。宋先生曾正式為文批評筆者,他強調南非廢除種族隔離后經濟一塌糊涂,連電都不能保證供應,因而很不屑地說南非“這樣的民主”還不如不要。但是在價值判斷上,兩位王先生都和宋先生相反,而和楊教授一樣肯定黑人解放,盡管在事實判斷上王先生不像楊教授那樣樂觀,并認為目前新南非的經濟景氣尚不如舊南非,但他明確指出“以低人權換取經濟高速發展是不對的”,只是他們認為最好提高人權能與經濟發展兼顧,因此南非“一夜之間就從一個低人權國家轉變成完全民主”未免太快了,應該引以為教訓。
我認為王曉鵬先生的看法是有見地的。南非的黑人解放和民主化成就斐然,值得大力贊揚,對我們也很有啟示。而新南非的經濟社會問題也確實嚴峻——不是說沒有亮點,但至少比我國官媒曾經大力渲染的中東歐民主化國家一度出現的經濟困難更嚴峻。這些國家轉軌之初也有或長或短的“陣痛”,但是除了一些政治上邁不過坎而發生戰亂的國家外,基本上都不僅經濟先后恢復了正常增長乃至高增長,社會治理也上了軌道。相比之下,新南非1994年實現民主化,至今也已19年了,成就固然巨大,問題也比大多數中東歐民主化國家多,不僅表現在經濟發展相對緩慢,更表現為社會治理的困難,如驚人的犯罪率,城市治理困境、人均壽命的明顯下降等等。
從這方面講,2008年的“排外騷亂”其實是個“轉型危機”的標志性事件。前已述及,外籍勞工的權利難以與本國公民平等,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但難以改變的現實,但如果僅僅如此還不會導致這么嚴重的暴力。這次事件無疑和兩個因素有關:一是經濟相對停滯、本國失業率高導致的不滿被發泄到這些權利更為有限的弱勢者身上,二是經濟放緩的南非也不再需要,或者說難以容納這些“外勞”,這些情況加上南非治安控制力的薄弱和某些人的民粹主義煽動,就釀成了這一大悲劇。
在這一過程中,新南非固然有不少教訓值得我們吸取,但是把這些教訓歸結為“一夜之間就從一個低人權國家轉變成完全民主”,顯然過于簡單化。兩位王先生在這方面的說法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南非的民主化過渡其實相當平緩,并非“一夜之間變成完全民主”。且不說南非原來在白人內部已有比較完善的憲政民主、權力制衡和法治秩序,1990年代的民主化只是去除種族隔離成分,把原來只在白人中實行已久的那些合理規則加以推廣,平等地用于包括黑人在內的全體國民,這并非像前東歐國家或臺灣等地那樣從原來的極權或威權體制一下就變成民主,更不是像南非周邊的津巴布韋、莫桑比克等國那樣完全推翻白人那一套,實行“黑人革命”。今天南非從行政、立法、司法徹底分立的全球唯一“三首都”制,到不含種族主義內容的那部分舊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沿用,“繼承”的程度可以說相當高,至少比東歐國家對舊體制的繼承程度高。就說在時間上,南非從1990年無條件釋放曼德拉,非國大合法化,以曼德拉為首的反對派與白人政權開始進行漫長的、以取消種族隔離為方向的平等談判,直到達成協議后于1994年通過不分種族的民主大選完成政權更替,期間經歷了4年的過渡期,這個過渡也比幾乎所有前東歐國家的政治過渡來得長。
尤其要指出的是,南非這么長的過渡期在變革上可謂漸進,但流血卻并不少,至少比除發生了內戰的前南斯拉夫地區之外的絕大部分前東歐國家都更血腥。由于過渡遲遲不到位導致“舊秩序失靈而新秩序未立”,原來南非社會潛伏著的種種復雜矛盾都爆發出來,南非許多地區出現無序狀態和“非戰爭的暴力沖突”,主要是黑人之間頻繁發生嚴重而慘烈的暴力沖突。南非這幾年的年均暴力死亡人數遠高于此前的“黑人武裝斗爭”時期,也遠高于此后新南非所謂的治安惡化時期(包括發生此次排外暴力慘案的2008年),對南非經濟造成的損害更是可想而知。所以南非的過渡期恐怕也有不能再長之勢,無論黑人還是白人,都經不起這種“無序而暴力的漸進”一直拖下去。
筆者最近曾指出:就變革速度與深刻性而言的漸進與激進,不能等同于過程中的有序與無序、和平與流血。歷史上盡管確實有和平改良與暴力革命之例,在這兩者間我肯定是贊成和平改良,不贊成暴力革命。但是歷史上并不是只有這兩種現象,事實上流血很多的改良(乃至根本沒什么制度改進但卻流血成河的改朝換代)和和平而有序的“劇變”或“天鵝絨革命”也并不罕見。我們應該追求和平而有序的變革,避免流血和無序。但對于漸進與激進、“革命”與“改良”,我們關心的應該是“進”的方向,至于漸進還是激進,應該就事論事。只要方向是對的,能快則快,當慢則慢,無論“革命”還是“改良”,抽象地講都是不必崇拜、也不必害怕的。南非的過渡其實也證明了這一點。
(文章發表時刪去注釋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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