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啟越 從1萬元到30萬元不等會費,是為環保事業做貢獻還是污染企業的一筆“保護費”?這是中華環保聯合會必須向公眾說清楚的。僅僅一句“不會權力尋租,接受賄賂”的蒼白承諾是無法讓公眾信服的。之前有太多的例子讓我們對此類組織的誠信表示懷疑,比如紅會,比如牙防組。
據其官方資料顯示,中華環保聯合會是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注冊,環保部主管,由熱心環保事業的人士、企業、事業單位自愿結成的、非營利性的、全國性的社團組織。其宗旨是發揮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中國環境事業發展,推動全人類環境事業的進步。這還真不是托大之辭,組織機構足以顯示其能量之大——其中正部級以上領導40 人,副部級以上領導155 人,更別說什么企業界、學界的深厚人脈了。
眾所周知,環境污染問題已經成為當下國人最關注的問題之一,空氣、水、土壤等等無一幸免。李克強在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上也明確指出,環境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根本改變,且壓力還在加大。與此同時,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社會事件,已經成為危及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統計顯示,近年來,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正在以年均29%的速度遞增。
在此背景下,我們整個社會也需要類似于中華環保聯合會這樣的NGO組織,真的能調動政府、社會、企業界等各方面的資源,加強環境監督,維護公眾和社會環境權益,這肯定是多贏的最佳結果。但是,反過來看,如果此類帶有官方性質的組織出現了行為失范,那其負面效應也是最大的,也就是說,如果會費真的成了“保護費”,那有多少污染企業將會逃避懲罰,整個社會又將付出什么樣的代價?
我們自然不應該對任何一個機構的行為進行有罪推定。即使中華環保聯合會的企業會員中,有不少是污染大戶;即使其之前的公益訴訟中,訴訟對象沒有涉及到一家會員企業。我們不反對企業對NGO組織的贊助或者捐助,如果這些贊助真的用在環境治理上的話;我們也不認為中華環保聯合會對會員企業提起訴訟才能證明其清白,也許這些會員企業真的沒有環保上的瑕疵,或者知錯已改。
但是我們必須保持警惕,對于可能的權力壟斷的警惕,對于存在腐敗漏洞的警惕,紅會、牙防組的前車之鑒也讓我們有理由警惕。而這種擔心或正在變成事實。正在審議的環保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環境公益訴訟主體將只限定為中華環保聯合會一家。如果這項規定一旦通過,那事實上,公益訴訟的權利將被中華環保聯合會獨家壟斷,不容他人插手。唯我獨尊的權力壟斷下,會費真的有可能變成了“保護費”。
未雨綢繆,防止中華環保聯合會“變質”的辦法有二,一是公益訴訟主體多樣化,根據法律規定確定什么樣的組織結構能成為訴訟主體,劃定范圍,而非獨此一家;二,包括中華環保聯合會在內的官辦NGO組織應盡快去行政化,與政府脫鉤。此類組織與公權力夾雜不清的關系,正是導致腐敗的溫床。惟有真正的還原其NGO的本來面目,才有可能真的實現“加強環境監督,維護公眾和社會環境權益,協助和配合政府實現國家環境目標、任務,促進中國環境事業發展”的目標。
